《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我省免费婚前孕前保健工作的通知》解读
时间:2021-10-21 15:00:33 来源:本网
2021年9月28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我省免费婚前孕前保健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主要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将“主动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作为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纳入评估指标体系,并将“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作为重点任务,列入妇幼健康促进专项行动。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出台的《全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提出到2022年底婚前检查率和孕前优生检查率达到65%和80%的总体目标。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妇儿工委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了《关于统筹推进婚前孕前保健工作的通知》,就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工作作出总体部署。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领导就加强婚前保健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并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对推进免费婚检作出部署,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经过专家调研论证、征求各地意见,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出台《关于统筹推进我省免费婚前孕前保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各地统筹推进免费婚前孕前保健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全省县(市、区)全面实行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紧邻婚姻登记处的“一站式”婚育健康医学检查场所,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65%,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80%以上。
(二)工作措施。一是实现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全覆盖。全力推进免费婚检,统筹免费婚前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行“二检合一”。一方或双方为广东省户籍或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登记结婚人员,可在预约结婚登记后至怀孕3个月内享受一次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符合再生育政策的,按规定每孩次可以继续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二检合一”检查项目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病毒筛查、影像检查、地中海贫血和G-6PD缺乏症筛查、艾滋病检查等共22项,另有地方选做项目2项,涵盖婚前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规定项目内容。二是着力提供便利的婚育健康医学检查服务。加强统筹规划,在符合建设条件的婚姻登记处紧邻建设“一站式”婚育健康医学检查场所,实现“一站式、全流程”服务。三是提升婚前孕前保健服务质量。要求各婚育健康检查场所依法合规执业,加强业务培训和人才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部门协调。把婚前孕前保健工作纳入健康广东建设重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强化宣传教育。以婚前孕前保健人群为重点,依托多种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大力开展宣教。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叶酸增补、避孕药具发放、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项目经费按现行规定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中列支,其余检查项目经费按现行渠道由市、县(东莞、中山为镇)级财政承担。各地可参照当地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按对应标准据实结算,结算的经费作为医疗业务收入核算,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