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解读
时间:2022-02-17 15:50:28 来源:本网
经过近3年时间的调研、论证、起草和反复修改,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近日正式印发地方规范性文件《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卫规〔202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将于2022年4月1日正式施行,有效期为3年。现对《管理办法》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一、《管理办法》起草背景
随着国务院、广东省政府深入推进“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措施,广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数量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行业领域竞争也日渐激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不规范、违规从业逐渐显现,部分职业卫生技术机构服务报告质量、规范管理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一是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部分服务机构守法意识不强,重经济效益轻服务质量,擅自更改、简化服务程序,未能客观反映技术服务事项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状况。二是技术服务不规范。部分服务机构未严格落实法规标准和工作程序,现场调查不实,采样点选择不合标准,采样时间不符合要求,原始记录不规范、写实简单化等。三是部分服务机构内部管理不严格。部分服务机构专职技术人员责任心不强、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存在冒充或代替他人签名的情况。对于违反有关规范和标准但又未达到违法违规的行为,尚不能用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为加强服务机构监管,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技术服务水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广东省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我委创新行政管理举措,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依归,组织制定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并征求了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意见以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经省司法厅审核通过,由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实施。
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含总则、记分管理、分级管理、执法监督和附则等共五章20条,附不良行为及记分分值、记分表、记分通知书。
(一)适用范围和术语定义。《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活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管理办法》所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用分级管理”,是指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开展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以下简称“不良行为”)进行量化记分,并根据记分情况实施差异化日常监管的措施。
(二)记分的具体实施和信用分级。《管理办法》对省、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记分管理职责进行了层级和职责分工。将记分分值分为2分、5分、10分、20分、50分5个档次,根据不良行为的情节轻重及产生的后果归入不同的记分档次。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同时记分,两者不能相互代替。记分以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即1年为一个周期(2022年以正式实施的4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周期)。目前已依托“广东省职业卫生技术质量控制平台”开发了信用记分及分级功能模块(子系统),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督执法中将记分情况录入系统。每年度1月1日,系统自动将上一个周期内记录的最高分作为年度记分。根据年度记分分值将机构分为A、B、C、D、E五个管理等级。对不同的等级规定了不同的管理措施。下一个记分周期根据记分值的变化对管理等级实行动态调整。
(三)主要管理措施。激励措施:在资质延续、资质变更、业务范围扩项等业务办理时给予简化申报材料、审批流程等便利管理措施;在政府购买职业健康社会服务、评先评优时优先推荐;在日常监管中实行免检或减少监督执法检查频次;推荐纳入联合激励对象。惩戒措施:重点监管,实行限制性管理措施。约谈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依法给予核减业务范围、限期停业整改、重新审查资质持有能力条件等管理措施。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组织查处,不得参与政府购买职业健康社会服务;纳入年度监督执法重点检查对象,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符合纳入联合诚信惩戒对象(“黑名单”)管理条件的,依法依规纳入联合诚信惩戒对象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其相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对相关责任人依法处理。
三、《管理办法》的解释权
《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于省卫生健康委。实施后遇到的问题,各地、各有关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及时反馈、报告。我们共同推动《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督促指导在我省开展技术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从业、规范发展,助力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职业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