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冠肺炎感控专家课堂活动(第十一期)的通知

时间:2020-05-18 15:58:20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委直属医院: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做好新冠肺炎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我委继续开展2020年新冠肺炎感控专家课堂(第十一期)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本期感控专家课堂由广东省疾控中心首席科学家、广东省预防医学会首席专家、广东省卫生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张永慧教授分析现阶段疫情防控形势,指导医疗卫生机构科学做好常态化下感染防控工作。

  二、培训对象和时间

  培训对象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医院感染管理科专职人员、感控督导员、医务人员,以及医政、护理、后勤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培训时间:2020年5月14日(周四)下午4时。具体见附件1。

  三、培训方式

  (一)“粤卫人才”微信公众号。

  1.报名。关注“粤卫人才”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输入关键词“感控专家课堂”或“感控”,点击弹出的链接填写基本信息报名,并自动生成感控专家课堂听课证。学员保存听课证,长按听课证识别二维码进入会场。“粤卫人才”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附件1。

  2.签到。课程开播当日,请长按识别听课证二维码进入直播间,进入直播间后自动签到,左上角显示已签到。收看回播视频学习可在非直播时间进入直播间,即可自动签到成功。

  3.学习。一是手机识别听课证二维码参加直播学习;二是未能参加直播学习,需在直播结束后7天内,通过手机识别听课证二维码进入学习系统,收看回放视频完成学习;三是未参加往期课程学习的,请5月31日前,扫码进入感控课堂学习系统,完成学习。

  4.报告。观看直播或回看视频结束时,系统生成当次个人学习报告,请保存学习报告图,作为学习凭证。主办方将在每一期课程结束后,通过微信公众号 “健康广东”、“广东卫生信息”、“粤卫人才”公布各地各单位学习情况。

  (二)广东省远程医疗平台。

  方法一:用电脑打开“广东省远程医疗平台”首页https://ycyl.gdwst.gov.cn/,点击【远程直播】→【感控专家课堂】,即可收看直播和历史录播。

  方法二:用手机微信扫码“感控专家课堂二维码”(见附件3),即可收看直播和历史录播。

  四、其他事项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感控专家课堂活动,积极做好组织参训工作,做到人人培训、人人过关,持续强化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感染防控能力建设。


  附件:1.新冠肺炎感控专家课堂课程表(第十一期).docx

  2.“粤卫人才”微信公众号二维码.docx

  3.感控专家课堂二维码.doc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