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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指引】广东省农贸等各类产品交易市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
时间:2020-06-19 16:51:45 来源: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
一、总体要求
各产品交易市场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粤防疫指明电〔2020〕19号)要求,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新冠病毒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防止疫情通过农贸、水产等产品交易市场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水产交易市场、花鸟虫鱼交易市场、活禽(畜)交易市场等。
三、职责分工
各地市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对本地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根据分区分级有关要求,做好本地疫情研判防控工作,各产品交易市场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属地业务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疫情防控技术指导。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组织架构。
各产品交易市场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健康管理员,统筹做好人员健康监测、产品安全管理、环境卫生清洁消毒等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常态化防控措施。
(二)强化人员健康管理。
1.市场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管理。
(1)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市场管理方制定并落实市场内人流密度监控、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登记、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货物出入监督管理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制度。
(2)落实每日健康监测。市场管理方和摊档经营者每日对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商业服务人员、产品加工人员、货物运输人员、清洁人员、保安等)健康状况进行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体温≥37.3℃)症状员工,要就近送发热门诊排查治疗,杜绝带病上班。鼓励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3)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市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工作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在有流水条件下按照“六步法”洗手;从业人员处理或包装熟食、可生食食品时,需同时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穿工作服和佩戴手套。
(4)确保防护物资储备充足。市场管理方和市场内的档口业主要储备好足够量的口罩、消毒剂、清洁剂、清洁工具等防疫物资。市场管理方根据疫情防控需求,进一步储备体温检测设备、健康码扫码仪等物资。
(5)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市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新冠疫情防控知识和应急预案相关培训,加强个人卫生宣传,确保从业人员上岗前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
2.入场顾客管理。
(1)严格落实扫码进场措施。市场管理方要履行健康码查验和信息登记的主体责任,确定至少一名健康码管理人员和若干检测员,在市场出入口明显位置张贴(或摆放)与本市场关联的二维码图片,引导所有进入人员有序落实体温正常快速打卡和健康码查验工作,对于健康码为红、黄码的人员,要礼貌劝阻其进入,并引导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检查。对于智能手机未普及的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或无法出示健康码的人员,可由其监护人或陪同人员代为申领健康码,或凭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或本人7日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或有效身份证明,在做好个人信息登记且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有关公共场所管理员、检测员的操作说明,可参照《密闭(半密闭)通风不良经营性服务场所应用粤康码工作指引》(见附件)以及粤康码使用指引(第四版,电子版下载网址:http://zwfw.gdgov.cn)。
(2)规范佩戴口罩。所有入场顾客均须佩戴口罩。市场管理方安排人员定期巡查,及时提醒入场后摘掉口罩的顾客按要求规范佩戴好口罩。
(3)加强健康宣传引导。市场要通过海报、健康提示、液晶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向顾客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与措施,提升顾客的自我防护意识,促进公众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减少感染风险。
(4)强化营业中卫生管理。推荐顾客采用微信、支付宝等非接触扫码付费。顾客购买商品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避免徒手接触冰鲜食品或活禽;如有接触,应及时洗手。如市场所在辖区疫情风险等级上升为中、高风险,市场管理方要按照有关分区分级要求适度缩短营业时间,同时采取措施限制顾客数量。
3.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根据市场从业人员数量和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临时医学观察点用于初测体温≥37.3℃人员的体温复测和待送人员停留。观察点要设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需配备1-2名工作人员,负责体温检测和发热人员的管理,并配备红外测温仪、水银温度计、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消毒纸巾、医用乳胶手套、速干手消毒剂、84消毒剂等物品。有条件的配备木制或铁制椅子,不宜配备不易消毒的布质材料沙发。临时医学观察点的工作人员需穿工作服(白大衣)、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医用乳胶手套。
(三)严格落实市场环境清洁消毒。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各产品交易市场采取“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大清洁”措施。相关工作由市场管理方组织实施,各摊档经营者具体落实,对大型产品交易市场的消毒工作可委托专业消杀公司进行。属地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做到实施清洁消毒有计划、有记录。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要定期组织对市场开展外环境检测,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1.一日一清洁消毒,以清洁为主,消毒为辅。
售卖活体动物(禽畜类、水产等)市场摊档经营者在每日收市后,必须做到“三清一消一清运”。
(1)清除:必须把摊档内鱼鳞、内脏、粪便、鸡毛、下脚料、其它垃圾等污物清除干净;
(2)清洁:用水将台面、地面、下水沟渠和店面周边地面清扫清洗干净;
(3)消毒:主要对清洁后的台面、屠宰工具、砧板用具、档口地面进行消毒。
(4)清洗:用清水把消毒后的器具、台面、砧板等冲洗干净。
(5)垃圾清运:市场每日产生的各种垃圾污物均须当天清运,并保持市场垃圾临时存放点整洁。
2.一周一大扫除,清洁与消毒并重。
各产品交易市场摊档经营者每周收市后,要组织进行大扫除和更大范围的消毒。
(1)在“一日一清洁”的基础上,重点对清空后的舍具、笼具、喂食具、鱼池(箱)、运输工具等进行彻底清扫;
(2)对下水道、店面周边地面、排泄物进行彻底大扫除,重点清除卫生死角和积存的废弃物品等;
(3)清洗干净后进行全面喷洒消毒;
(4)消毒剂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3.一月一大清洁,清洁消毒要彻底。
各产品交易市场摊档经营者应在每月月底开展一次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
(1)有活禽(畜)和水生动物需清空存栏(缸),实现零存栏(缸);
(2)彻底清除粪便、垃圾和杂物;
(3)疏通下水道,并把摊档地面、墙面、店面周边环境清洗干净;
(4)市场内全面大清洗后,进行彻底消毒。
4.消毒剂配制、使用及作用时间。
用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喷壶喷洒,作用半小时以上。
有效氯浓度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如下:
(1)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为1:99比例稀释;
(2)消毒粉(有效氯含量12%,20克/包):1包消毒
粉加4.8公斤(4.8升)水;
(3)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500 mg/片):1片溶于1公斤(升)水。
5.消杀时个人防护要求。
在进行清洗消毒时,相关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护,要佩戴口罩,穿长筒水鞋和防水长手套,同时要注意场所通风换气,必要时采用机械通风。清洗消毒结束后,要将围裙、工作衣、消毒用具等物品用消毒液浸泡半小时,然后再用清水洗净晾干。
(四)强化灭鼠除虫等卫生防疫工作。
1.抓源头管好垃圾。市场管理方承担市场灭鼠除害的主体责任,确保市场鼠、蚊、蝇、蟑螂(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同时加强各类产品交易市场垃圾管理,要求垃圾运输车和手推式垃圾收集车等密闭存放、运输,提高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水平。
2.安装四防设施。市场管理方要完善市场病媒生物防控设施。市场地面硬底化,沟渠要疏通,坑洼地面要填平,墙洞地缝要堵抹,下水道和沟渠要密闭,下水道口要安装防鼠设施。加工、销售、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场所的房间要配备纱窗、纱门、风帘机、纱罩、玻璃柜等防蝇设施。市场内及周边要按相关要求安置毒鼠屋。
3.控制病媒生物密度。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可采用购买有资质(获市、省、国家有害生物防制协会等级证书)的专业有害生物防制公司服务与市场管理者协同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是清理卫生死角,消除鼠、蝇、蚊、蟑等病媒生物孳生场所。市场管理方组织每半月投放毒鼠饵料1次,减少鼠密度;每周巡查一次清除各类小容器积水,检查市场内花卉店铺积水,减少蚊虫孳生。每天清理垃圾,减少蝇类密度。
五、疫情应急处置
当市场从业人员出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成为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相关部门在市场监测(含动物、肉类产品、外环境等)中检测出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阳性标本时,相关单位须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并依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和诊疗方案要求开展病例诊断报告和各项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市场管理方须在属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划定防控单元,立即关闭涉疫相关档口等重点场所,并配合开展调查与采样检测,落实人员追踪与管控、环境清洁消毒、可疑产品处理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要切实在属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对档口和相关重点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根据调查情况可扩大消毒范围,同时要注意市场垃圾场、污水池、公共卫生间的消毒。(环境清洁消毒详见附件2)
附件:1.密闭(半密闭)通风不良经营性服务场所应用粤康码工作指引.docx
2.农贸等各类产品交易市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环境清洁消毒工作指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