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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社区)婚丧嫁娶等习俗活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时间:2020-06-24 16:16:29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粤卫疾控函〔2020〕144号


各地级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下我省农村(社区)婚丧嫁娶等习俗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我们组织编写了《广东省农村(社区)婚丧嫁娶等习俗活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

          (代 章)

       2020年6月23日


广东省农村(社区)婚丧嫁娶等习俗活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粤防疫指明电〔2020〕19号)及国家和省有关分区分级文件要求,引导全省城乡居民进一步增强健康理念、提高文明素养、推进移风易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下各项防控措施,从简举办婚丧嫁娶活动,防止大规模、高密度聚集,避免出现聚集性疫情。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全省农村(社区)城乡居民自发举办的,有一定规模人群参加的婚礼、丧礼等习俗活动。

  三、职责分工

  各地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强化辖区内农村(社区)婚丧嫁娶等习俗活动管理与监督,属地镇(街)对本工作指引落实情况开展监管及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要督促婚丧嫁娶习俗活动举办者强化防控责任,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切实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防控政策引导。各地指导村(社区)把“改陋习、树新风”、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生活方式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的修订范围。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引导群众转变观念、革除陋俗,积极倡导“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的婚俗新风,推行丧事简办和绿色文明追思。

  (二)分区分级分类管理。各地在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速办前提下,高风险地区禁止举办各种形式的婚丧嫁娶人群聚集性活动;中风险地区限制婚丧嫁娶参加人数,尽可能采用分餐等方式增加人群距离;中、低风险地区要做好参与人员测量体温、人员健康扫码或登记、场所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落实人员健康管理。

  1.开展健康监测。婚丧嫁娶活动举办者负责安排专人对活动参加人员进行健康信息登记和体温监测,掌握前14天相关人员的旅居史和健康状况,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粤人员须向社区报告,按最新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管理。出现发热(≥37.3℃)、干咳等症状的人员,严禁参加活动。

  2.做好卫生防护。活动参加人员按照《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相关指引可登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下载)科学佩戴口罩,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地方需佩戴口罩,参加活动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加强手卫生,注意咳嗽礼仪。

  3.控制人员规模和密度。婚丧嫁娶活动参加人员原则上控制在150人以内,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尽量避免握手、拥抱等密切接触行为。

  4.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根据参加活动人员和活动场所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临时医学观察点用于初测体温≥37.3℃人员的体温复测和待送人员停留。观察点要设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需配备1-2名工作人员,负责体温监测和发热人员的管理,并配备水银温度计、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消毒纸巾、医用乳胶手套、速干手消毒剂、84消毒剂等物品。

  (四)食品卫生及用餐管理。

  1.食品加工制作符合要求。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生熟食品分开加工和存放,尤其在处理生肉、生水产品等食品时应格外小心,避免交叉污染。

  2.食品加工场所清洁卫生。具有安全合规的食品加工场所,定时对食品加工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并保证避免消毒液、酒精等直接接触餐具、食材和菜品。

  3.用餐提供公筷公勺餐具。给予每桌客人提供双筷位勺或公筷公勺餐具,防止交叉污染。

  4.食品储藏防止交叉污染。加强肉、海鲜类等冷冻食品储藏安全,食品原材料坚持覆盖保鲜膜或加盖再进行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5.用餐者保持一定距离。要通过采取减少桌椅摆放、间隔1米、错位用餐等措施,适当加大就餐者之间的距离。

  (五)加强环境清洁消毒。加强婚丧嫁娶活动举办场所、休息区域、接待区域、公共卫生间、厢式电梯等重点场所清洁通风消毒,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对用于储存食品的场所加强通风,增设机械通风设施。使用含氯消毒剂对高频接触表面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对室内地面进行拖拭消毒,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公共电梯(扶梯)与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和清洁消毒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消毒,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五、应急处置

  (一)疑似症状人员处置。如发现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空旷区域,避免继续接触他人,在临时医学观察点执行隔离观察,做好防护并送当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二)病例处置。核酸筛查阳性病例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应立即转送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要积极配合当地疾控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尽快查明可能的感染源;在当地疾控中心的指导下,依法依规、精准管控,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位,果断采取限制性防控措施。

  (三)终末消毒。相关场所在当地疾控中心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

  (四)其他处置措施。密切接触者和场所管控按照最新防控方案和我省相关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