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 > 通知公告
【防控指引】小学及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时间:2020-01-25 21:13:20 来源:本网
一、日常预防控制工作
(一)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单位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领导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单位和个人。
(二)每学年开学后应即组织校医、园医或负责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工作的人员学习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
(三)落实晨检制度,发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学生和幼儿,立即电话通知其家长领返回家,尽早到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治疗。
(四)做好因病缺勤及病因登记追踪制度,发现呼吸道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多要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五)加强各类学习、生活、娱乐、工作场所(如教室、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宿舍、教研室)的卫生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提高防病意识。
(七)落实手部卫生,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托幼机构由保育员每日落实幼儿勤洗手,推行六步洗手法。
(八)在冬春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季节,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
二、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时
除做好上述日常防控措施外,还须实施:
(一)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
(三)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
(四)避免举办全校或全园性的室内集会等活动。
(五)实施晨检和午检制度,发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立即电话其家长领返,尽早到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治。
(六)学校和托幼机构由专人负责与离校或离园的学生进行家访联系,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
(七)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掌握病例学生每日增减情况。
(八)引导师生假期尽量不要前往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非去不可的要做好预防措施。
(九)学校要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加强教室、寝室等的消毒与通风。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处理等工作。
(十)提前掌握学生假期有无到过疫区,如到过疫区,还没返粤的,请其推迟返粤时间。如已返粤的,请其到隔离留验场所隔离自离开疫区14天。
三、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一)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 mg/L~500 mg/L)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净。
(二)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 mg/L~500 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洗净。
四、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
(一)有效氯浓度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
1.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为1:100比例稀释;
2.消毒粉(有效氯含量12-13%,20克/包):1包消毒粉加4.8升水;
3.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480mg/片-580mg/片):1片溶于1升水。
(二)75%乙醇消毒液:直接使用。
(三)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五、注意事项
(一)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时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儿童请勿触碰。
(二)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