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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18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分 类: 发文日期: 2019年04月26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19〕79号

粤卫案函〔2019〕79号


省财政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钟映霞代表提出了关于将我区列入享受革命老区和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委一直高度重视包括汕尾城区在内的革命老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扶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加大对革命老区医疗卫生专项投入倾斜力度,特别是近三年,通过实施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了革命老区基层医疗卫生硬软件建设水平,切实提高了革命老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201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5号),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等项目,省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对包括汕尾城区在内中央苏区县、海陆丰革命老区困难县和民族自治县补助100%。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革命老区扶持政策,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革命老区范围,加大对革命老区医疗卫生领域的专项补助,推动革命老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4月24日

  (联系人:姜寒云,联系电话:83821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