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应急函〔2020〕20号
各地级以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展,结合国家有关社区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社区防控工作,我们组织制定了社区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广东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代章)
2020年2月5日
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社区防控工作方案
一、目标
(一)党政牵头、社区动员,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实施地毯式追踪、网格化管理,坚持宣传动员、排查监测、暖心帮扶“三个到位”,深入发动群众,群防群控,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户、到人。
(二)政府主导,社区(包括城市社区和乡镇农村)为防控主体,家庭为主力,个人自觉做好自我保护和公共卫生为主要措施,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三)镇街和村居委会,要指导和推动城市物业管理和村民自治管理,落实防控责任,各地因地制宜,细化社区自身防控紧急预案,一居民小区一楼一村逐一落实,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基层社区防控有备无患,有急能应。
二、相关定义
(一)社区。
本方案中的“社区”指城市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城乡社区(即城市社区和乡镇农村)。
(二)社区防控情形划分。
1.社区健康监测管理。指在社区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预防为主,开展监测管理。
2.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社区出现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社区传播疫情。指在社区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如果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如果出现了社区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前2天始,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始,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三、策略与措施
(一)社区健康监测管理。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由街道社区或乡镇农村负责,实行网格化管理,拉网式筛查。组建街道村委干部、卫生健康、民警组成的“三人工作小组”排查疫情发生地来粤人员健康情况。针对近期已从疫区来粤的人员,通过大数据、社区排查、群众举报等发现的已来粤人员进行逐一检测排查,追踪排查潜在密切接触者,开展入户健康监测和跟踪服务。针对即将来粤的疫区人员,积极开展点对点宣传引导,劝导其暂不返粤并做好防护措施。住建部门要组织城市各物业公司,加强对居民小区管理,密切关注小区居民健康动态,发布健康告知,发现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排查转诊。各级乡镇、街道、村居组织片区干部联动,开展社区干预,加强健康宣教,实施健康监测。主要防控措施如下:
1.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居)干部、网格员、片区民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配备“五个一”(一支体温监测器、一个口罩、一个表格、一支笔、一份宣传册),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一人一档、一区一督导,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村居)、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做到早期发现、有效隔离、防止传播、减少发生、遏制流行、及时救治、及时转送、降低病死。
2.健康教育与监测: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反复、深入宣传教育广大居民,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实施健康监测,开设电话、微信等社区居民健康状况申报通道,居民可向社区申报个人及家属健康状况和近期外出情况等。建议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非接触式)对进入人员检测体温。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或社区进行登记,并到本地乡镇卫生院或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检,每天两次体检,同时主动自行隔离14天。所有疫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到政府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其密切接触者应立即到当地指定地点隔离。隔离期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
5.环境卫生治理: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清理垃圾;设置废弃口罩定点收集垃圾桶,或通知居民将戴过的口罩集中丢弃在有害垃圾桶。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7.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社区街道和村居委会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一律实施集中医学观察。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8.消毒: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按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中有关消毒指引,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三)社区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9.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各地针对疫情和病例情况,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因地制宜采取小区、楼栋封锁等措施,包括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10.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