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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
分 类: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10日 文  号: 粤卫医函〔2020〕123号

粤卫医函〔2020〕123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医药局: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6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规范医疗机构名称管理工作,卫生健康、民政、市场监管、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严格履行名称管理职责,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名称,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建立健全知名医院字词库和名称禁限字词库,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名称信息共享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

  二、逐一核查,清理违规医疗机构名称。各地卫生健康、民政、市场监管、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名称进行排查清理。对于违规命名的,依法指导其变更名称。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8月28日前将排查清理情况报送省卫生健康委。

  三、细化服务,规范医疗机构命名。各地卫生健康、民政、市场监管、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在审批受理环节实行不规范名称预警提示,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医疗机构名称。各地要结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通知》(粤发改社会函〔2019〕2042号)做实做细医疗机构命名互认工作。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增强医疗机构和社会公众依法维权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

  省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邹远闻,联系电话:020-83854699,传真:020-83805506,电子邮箱:wsjkw_zhouyw@gd.gov.cn;

  省民政厅联系人:邹国颐,联系电话:020-83354714,13631329223;

  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张琳琳,联系电话:020-38835767,13828479711;

  省中医药局联系人:张艺平,联系电话:020-83821411。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