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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3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分 类: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25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21〕232号

粤卫案函〔2021〕232号


叶丽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省人口政策调整力度的建议”(第1036号)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妇联意见,现答复如下:

  自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我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及时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全面两孩政策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人口增长符合预期。2020年末,广东全省常住人口12601万人,占全国人口总量的8.93%,连续14年居全国首位。近10年来,年平均增长率为1.91%,我省人口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一、不断完善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近年来,我省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不断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先后实施了单独两孩、全面两孩政策,多次修订《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健全生育政策相配套的法律法规,群众的生育意愿得到有效释放,全省人口出生处于全国较高水平。同时,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力度,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同时纳入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叠加享受相关待遇。目前,全省“四项制度”奖励扶助人群200余万人,每年发放奖励扶助金超过30亿元。

  二、扎实做好妇女儿童生育医疗保障水平

  一是注重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参保范围基本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实现应保尽保。截至2020年底,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3800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为1649万人。二是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现统一的参保登记、基金征管、监督管理、经办服务、待遇保障、风险管控。三是稳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增加产前检查费用报销,对参保人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100%报销,实现产前、产中、产后全程保障。2020年,支出生育医疗费用38亿元,生育津贴97亿元。四是做好未就业妇女生育保障工作。在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过程中,以人人享有生育医疗保障为落脚点,同步推进参保居民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五是做好儿童医疗保障工作。对出生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新生儿予以追溯待遇。全省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继续稳定在76%,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68万元,整体保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全省统一扩大到52种,全部取消起付线。符合条件的困难儿童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80%,其中对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比例达到100%。开设参保“绿色通道”,允许贫困人员中途参保。六是完善医保目录管理机制。将限儿童使用的蒙脱石口服液体剂等药品纳入医保基金支付,将康复综合评定、平衡训练、日常生活动作训练等28个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进一步满足脑瘫、自闭症儿童等患者治疗、康复需求。小儿接骨板、小儿矫形系统等儿童专用的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多方位保障女性就业、生育权利

  一是依法积极保障妇女公平就业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保障妇女就业权益的政策措施,构建把损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益行为列入劳动保障社会信用体系监管新机制,建立完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及时查处纠正就业性别歧视行为。二是加大女性就业政策支持。疫情期间开展多项公益行动,推动妇女就业创业,提高家庭经济收入。女性劳动者同等享受我省现行各类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开发适合女性就业的社区家政服务岗位,促进妇女就地就近就业。三是大力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为育龄家庭解除后顾之忧。加大宣传,转变就业观念,激发妇女参与家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精心打造巾帼家政品牌,成立广东省巾帼家政服务联盟。举办巾帼家政服务职业风采大赛,激励从业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展示职业风采。严格执行关于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反对性别歧视的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及时查处纠正就业性别歧视行为。四是加大就业政策支持。女性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女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参加就业见习等可享受相应补贴。推行“杂工市场”、“大嫂工作坊”、“村民车间”等就业模式。五是加大就业服务援助。女性下岗失业人员免费享受各类就业服务,为就业困难人员求职开通“绿色通道”,提供 “一对一”、“一帮一”就业跟踪服务。用人单位吸纳困难女性劳动力就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六是加大普法宣传,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女职工劳动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企业依法建立健全休息休假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理与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关的举报投诉案件。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女职工休息休假和劳动报酬权利。

  四、持续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

  我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政策措施,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由省卫健委、发改委、教育厅等20部门组成的广东省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大力加强人才培养和培训,将“到2025年全省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5.5个”纳入我省“十四五”规划。目前,我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逐步完善,登记注册托育机构数量持续增加,通过审核备案的托育机构数量居全国前列。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6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部署,强化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依法组织好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密切跟踪监测,科学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健全生育支持体系,切实降低群众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6月24日

  (联系人:陈玉巍,联系电话:020-83828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