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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0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分 类: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29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21〕249号

粤卫案函〔2021〕249号


林贵喜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县域医共体药事管理水平的建议(第1806号)收悉。经综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县域医共体建设及药事管理工作,近年我省印发了《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广东省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广东省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行动方案》《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指南》《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慢病管理中心运行指南等15个指南(试行)》《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及《操作手册》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加强了全省县域医药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和集中领导,在落实药事管理方面,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医联体药学服务联合协作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整体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互联网+药学惠民服务的通知》等文件,更加明确了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目前我省在着力提高药事管理水平工作方面有以下做法:

  (一)加强药师队伍建设,推动药学服务加快转型。我省各部门切实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委印发《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号)精神,去年底率先成立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承担和开展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病人需求为根本”的一系列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工作。不断推进药学服务转型,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提供合理安全的用药保障。一是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和医联体实行总药师制度。今年拟出台《广东省县(市)级医疗联合体总药师制度》和《广东省远程处方审核中心建设标准》,不断加强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二是促进临床药学与多学科研究融合发展,支持药学人员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多学科会诊及医院控费管理,率先开设药学专科门诊和综合门诊,全省已有100多家医疗机构提供药学门诊服务。三是积极推进家庭药师签约健康管理,或加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居民提供用药监测、药学咨询等健康管理服务。2020年佛山市南海家庭药师全程健康管理模式获得“合理用药.中国行动”学科团队奖项,为基层药学服务提供了宝贵经验。四是加强药学人员培训和合理用药宣传力度,今年以来先后组织了“合理用药大讲堂”2期涉及各级各类药学人员,参加国家视频听课人数达到约25万人次;还将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第二届“国基药粤健康”临床合理用药知识技能竞赛,优胜选手推荐申报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通过以赛促训的形式加大培训力度,推广合理用药知识为群众提供更安全合理的用药保障。省卫生健康委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推进药学人才建设,强化药学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将培训课程纳入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省级每年培训骨干药学人员3000多人次;积极推进全省医务人员积极参与“药师说药”、“问药我答”和安全用药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等药学宣传服务活动。

  (二)加强对基层医院药学部门建设。大力推进临床药学专科建设,加大人力、资金、设施、设备等投入力度。中央和省财政每年投入共计3亿多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予以补贴;2017年至2019年,全省各级财政统筹500亿元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三年提升项目。截至目前粤东粤粤北地区47家升级建设的中心卫生院全部建成投入使用,189家县级公立医院得到升级建设,488家乡镇卫生院、10000间村卫生站完成规范化建设。8类智能健康监测设备全部配置到2277条省定贫困村。全省基层医疗卫生领域硬件条件完全改善。

  (三)建立医共体内药品供应保障和药品采购供应目录。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部门印发了《整体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版)》《广东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联动会商机制工作规则》《广东省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在保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的同时不断完善医联体、区域内上下用药衔接的规章制度,实现统一目录采购、统一临床路径、统一服务监管,要求上下用药衔接目录品规数原则上不少于上级牵头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品规数的50%,由牵头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带量采购。省财政还贴息支持省级储备3000万元生产环节容易短缺的药品,部分医联体及区域内牵头医疗机构已自主或委托配送企业储备容易短缺的急抢救性药物。为更好地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合理配备使用药品,结合国家和省的药品新政策统筹考虑解决基层用药等问题,我委计划对《广东省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指南》(2012年版)进行重新修订。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统一的信息平台。2019年11月,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医疗保障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广东省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行动方案》,提出“按照‘统筹规划县级医院信息化建设、统筹使用县域资源、统一建设共用信息系统、统一实施信息化管理’的原则,统筹集约建设县域医共体信息化系统,推动县域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2019年10月,省卫生健康委启动建设广东省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项目,推动建设省药事监测管理系统,着力加强药品使用管理,规范药物信息收集,开展药品大数据分析、监测和预警。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成立省抗肿瘤药物供应保障协作网和罕见病药品供应保障协作网,推进31个国家谈判抗肿瘤药品和121种罕见病用药在全省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同时积极推进“互联网+药品供应”,推广处方流转平台、审方平台、配送平台,加快全省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监测系统建设进度。

  下一步,我们将紧密结合县域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加快完善县域医共体药事统一管理,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不断提高县域药学管理与服务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陈佳吟,联系电话:020-8731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