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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名  称: 广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分 类: 其他文件;通知;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29日 文  号:

各地级以上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涉老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传承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大力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部署要求,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开展2022年全省“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将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在全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反诈防骗和敬老助老活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主题

  反诈防骗,敬老助老。

  三、活动时间

  2022年9月27日至10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喜迎二十大 欢度重阳节”老年文体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动员老年社会组织、老年文艺团体、老年体育协会等,以“喜迎二十大 欢度重阳节”为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既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又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体活动。开展适老体育健身项目的科学健身指导、交流、培训等,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展示新时代广东老年人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以实际行动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加强涉老反诈防骗宣传,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结合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敬老月”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老年社会组织、社工、志愿服务者和“银龄安康行动”服务专员等作用,持续推进养老诈骗宣传教育“五进”活动,不断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开展涉老反诈防骗宣传作品征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针对老年人的医疗行为涉诈短视频、微电影等视频类作品,作品将择优在广东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展播。制作老年人防骗电视专题节目,邀请有关涉老部门进行访谈,集中报道一批打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展涉老诈骗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加强广告播出管理,整治利用广播电视广告形式进行电信、金融诈骗,虚假和夸大宣传等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

  (三)便利为老服务,深入推进“智慧助老”行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努力,持续推动老龄社会信息无障碍建设,帮助老年人融入智能时代、消除“数字鸿沟”,保障信息时代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聚焦疫情防控形势下老年人在生活消费、出行、就医、办事等高频场景中遇到的智能技术运用困难,切实为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保障。持续开展智慧助老“四进课堂”(即科普知识进课堂、智能技术进课堂、防骗知识进课堂、数字化生活体验进课堂)和智慧助老公益活动,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能力素养。积极开展“敬老助老 暖心社保”主题活动,大力推广线上线下社保适老化服务举措,加强预防养老金诈骗等宣传。

  (四)动员各界力量,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动员组织各级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重点对贫困、失能、高龄、独居、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进行走访慰问,传递党组织对他们的关心和关怀,积极帮助稳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相关社会组织和助老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关爱帮扶公益活动。深入推进“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活动,保障老年人出行安全。持续开展“情暖老兵”公益活动和青年志愿者“金晖助老”志愿服务主题活动。

  (五)开展“关爱困难老人,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各地要关心关爱基层农村的贫困、高龄、独居、空巢、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开展走访慰问、志愿帮扶等活动,帮助其解决在基本生活、医疗保障等日常生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在乡村振兴建设中,政策不掉队、关爱不缺席,切实感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关怀和温暖。

  (六)普及健康知识,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深入开展《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年)》之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等专项行动,广泛宣传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老年健康核心信息》《老年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核心信息》及老年口腔健康等老年健康科学知识,举办“敬老月”听力健康知识讲座进社区活动,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加强老年人疫情防控宣传,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稳妥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七)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深入宣传发动,持续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活动,切实优化老年人看病就医环境氛围,积极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医疗保障服务质量水平,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八)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活动。组织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对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水平进行全面检查评估,促进机构不断完善软硬件设施、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医养签约合作,促进医养服务衔接,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医疗健康服务,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生命质量。

  (九)搭建活动平台,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开展“银龄行动”“银龄讲学计划”等老年志愿服务活动,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农业科技等行业的老专家、老教授参与社会、发挥余热搭建平台,助力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大力开展“金晖助老”等为老志愿服务,探索建立时间储蓄制度等志愿服务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发挥好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和老年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积极作用,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社区管理、民事调解、公益慈善、教科文卫等志愿服务活动。

  (十)广泛宣传造势,营造敬老社会氛围。组织开展“敬老月”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开展全国、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等典型宣传活动,切实增强获奖单位和个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开展“孝亲敬老”文化传承教育活动,倡导鼓励老年人亲属子女“常回家看看”,给予老年人更多亲情关怀和温暖陪伴,防止养老诈骗分子打“亲情牌”、钻“亲情空”让老年人上当受骗。组织参加国家举办的2022年老年教育教学成果展暨全国老年教育短视频征集和展示活动、第二届中国老年健康(网上)知识大赛、“九九重阳”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联欢活动、2022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等,营造重视老人、关爱老人、善待老人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各级老龄委要切实加强对“敬老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的“每个县(市、区、旗)每年开展一次‘敬老月’活动”工作要求,科学谋划、精心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安全。各级老龄办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本地区“敬老月”活动。严格遵守本地区疫情防控规定,不举办线下规模性聚集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搞铺张浪费,不搞形式主义。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宣传造势,扩大社会影响,确保“敬老月”活动开好头、起好步。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平台,加强对“敬老月”活动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充分利用老年人健康体检、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留观等时间节点灵活开展宣传,充分发挥涉老社会组织作用,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积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注重实际效果。

  (三)加强服务,关爱老人。各级各部门要把关爱服务老人贯穿“敬老月”活动的全过程、各环节。要坚持面向基层、深入社区村居,积极热情服务老年人。要把“敬老月”活动的重点放在多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上,多为老年人送温暖、献爱心,突出解决老年人特别是孤寡困难、独居空巢、失能失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真正让广大老年人看到“敬老月”活动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收获和幸福。

  各地级以上市老龄委和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并于11月8日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纸质版及电子版)报至省老龄办(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联系人:李端莹、冯钊妮;

  联系电话:020-83177756、83177721;

  传真号码:020-83381205;

  政务邮箱:wsjkw_llc@gd.gov.cn。


  广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