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文明办,部属、省属医药院校及附属医院,广州医科大学及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卫生健康行业精神内核,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奋力推动广东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文明办“中国好医生、中国好护士”推荐评议活动,省卫生健康委、省文明办、省中医药局决定继续开展第八届寻找“广东好医生、广东好护士”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寻找“广东好医生、广东好护士”活动由省卫生健康委、省文明办和省中医药局主办,成立活动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负责本次活动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做出长期不懈的努力,取得突出成绩。
(三)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具备优秀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深厚的人文关怀精神,赢得患者及社会各界广泛尊敬和好评。
(四)业务精湛,作风优良,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在本职岗位做出突出贡献,在同行中获得较高评价。
(五)重点推荐一线卫生健康工作者,包括临床医务人员、公共卫生人员、中医药工作者、科技工作者等。
往届中国好医生、中国好护士、广东好医生(含提名奖)、广东好护士,以及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参与评选。
三、活动步骤
(一)发动推荐(3月)。每个地级以上市推荐2-3名候选人,鼓励从民营医疗机构中评议推荐优秀人选。每个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委直属单位推荐1-2名候选人。各推荐单位需将被推荐人员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二)评议公示(4月)。由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20名“广东好医生、广东好护士”候选人,在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等网站进行公示。
(三)发布宣传(5月-8月)。通过相关部门官方网站,《南方日报》《广东卫生健康》等报纸,“南方+”“健康广东”“广东卫生在线”等新媒体,对第八届“广东好医生、广东好护士”推选结果进行发布和展示宣传。
四、推荐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于4月11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报送至wsjkw_qt@gd.gov.cn,逾期报送将不再受理。推荐材料包括:
1.《“广东好医生、广东好护士”候选人汇总表》和《“广东好医生、广东好护士”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2)(Word版本,以及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2.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Word版本)。
3.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着工作服形象照1张、工作场景照1张(高清原图,jpg格式)。
4.已发布的媒体宣传报道截图等相关材料。
以上推荐材料每位候选人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单位名称(来自地级以上市的前面加上所属地市)+广东好医生好护士+姓名。
联系人:李萍、周建良,联系电话:020-83807932、83801375。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文明办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