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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通知
分 类: 部门文件;通知;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4年05月29日 文  号: 粤卫办科教函〔2024〕8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各有关高等医药院校,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省医师协会:

  根据《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我省2024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招收工作,加强培训全过程管理,推进住培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住培制度是医学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住培工作是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战略性、基础性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住培(含中医)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基层为重点”,落实待遇保障和“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加强基地建设和师资培训,规范招收组织,严格抓好轮转管理,严格实施过程考核,确保完成年度住培各项任务。

  二、规范招收管理

  (一)公布专业基地名录。结合国家年度动态调整工作要求,现将专业基地名录(含协同单位和联合培养单位)予以公布(2024版,见附件1)。各地市要按照名录做好属地住培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完善培训容量与招收规模匹配机制,加强对住培基地的评估指导,提升培训质量。要指导新增基地和专业基地加大投入,加快基地各项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国家专业基地标准和培训内容开展住培工作。

  (二)制定招收计划。按照国家下达的年度招收任务,根据各地市各基地培训需求,综合考虑各地市各基地实际招收情况、培训容量使用率、培训质量等情况,我委制定了2024年住培招收计划表(见附件2)。各地市要根据辖区住培工作情况,会同各有关医学院校及时细化辖区各基地具体招收计划,要向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和民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倾斜,要落实对连续2年住培医师参加首次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和首次结业理论考核通过率后5%予以减招要求,并在5月29日前登录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gd.wsglw.net/)填报辖区内各基地具体招收计划。

  (三)统一公布招收简章。各住培基地要在辖区和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认真制定年度招收简章。招收简章具体内容应包括基地基本情况、本基地拟招收专业及人数、报名条件和方法、考核时间和方式、鼓励学员报名的专业及优惠政策、培训期间质量保障措施(包括管床、操作等要求、师资力量、过程管理措施等)、待遇保障情况(包括工资、社会保障待遇、食宿安排和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等信息,要允许学员填报两个以上志愿并服从调剂。招收简章应于5月31日前报送至委科教处邮箱(地址:wsjkw_kjc@gd.gov.cn),经审核后统一于省住培系统公布。

  (四)组织做好招收工作。各地要指导辖区各基地充分运用互联网、新媒体等手段创新招收宣传方式,在官网显著位置开设住培专栏,加大住培招收及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住培招收氛围,提高招生效率。要指导各住培基地切实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招收组织、资格审核、招收考核、面试、招收名单公示等工作。要督促指导各住培基地加强招收信息管理,认真严格审核学员报名信息,确保学员报名资格和相关信息准确无误。鼓励各地市会同各有关院校开展校园住培招收宣传,有条件的地市可以市为单位组织招收。要分批、有序组织辖区医疗机构符合条件需要接受住培的人员到当地住培基地接受培训,指导培训基地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基层及社会办医疗机构申请培训人员。

  8月31日前,各基地务必在省住培系统完成系统信息录入、各地市完成辖区基地学员信息初审、省医师协会完成省级审核及与国家平台对接。招收结果(以国家平台数据为准)作为专项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逾期未报、信息填报不认真或弄虚作假的住培基地,将予以通报。

  具体招收事务性工作和学员信息审核报送等要求由省医师协会另行通知。

  三、做好紧缺专业和“社会人”住培医师招收工作

  各地要指导辖区各住培基地要主动采取措施,切实加快本地区卫生健康人才和培养,要坚持以需定招原则,合理确定招收规模,通过提高紧缺专业住培医师薪酬待遇、采用紧缺专业单列考题等方式,组织、指导各住培基地优先完成全科、精神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重症医学科等紧缺专业招收任务。对未被其他专业招收的人员,经其本人同意后可调剂到以上紧缺专业。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要稳妥安排定向医学毕业生到辖区内全科专业住培基地(含联合培训基地)接受全科住培。对符合条件的基层及社会办医疗机构申请培训人员,各住培基地应予优先招收。

  各地要会同有关院校按照国办发〔2020〕34号文件,结合省下达的“社会人学员”招收计划,细分招收计划,指导各住培基地积极做好社会化住培医师招收工作,尤其是社会人学员招收比例较低的地市要切实采取措施,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住培招收、人事管理制度,加大社会人学员招收力度,进一步推动我省住培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规范协同和联合培训

  各地市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动态调整政策,注重提高辖区内专业基地规模和质量,组织辖区住培基地逐一对照国家基地认定标准、培训内容和标准、评估指标等文件进行自查,针对性地加强基本条件和培训质量建设,达到标准75%以上但未达到100%的要及时设置协同或联合培养,条件未达到75%的要主动申请专业基地撤销。各地市要监督和指导开展协同或联合培训的培训基地及相关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开展培训工作,确保教学和医疗活动安全。

  各地市要指导各基地以“优势合作、强强联合”为原则开展联合培训试点工作,可与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高水平公立医院合作,或在医联体内探索开展联合培训。各地市要贯彻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要求,积极加强本地全科培训能力建设,在通过增加全科床位及使用率、扩充全科师资等扩大本地全科培训基地容量后,要按照附件1要求督促指导当地全科培训基地联合当地符合条件的三级以上综合医院,加快探索推进全科专业联合培训,有效提升培训容量。要组织本地全科培训基地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抄报我委科教处。

  各地市要会同有关医学院校加快推进探索住培联合体试点工作,指导汕头大学医学院、广州医科大学和南方医科大学等联合体试点统筹联合体成员单位优势资源,提高优质及紧缺专业医疗、教育资源使用效能,逐步优化专业基地布局,逐步完善联合体内一体化管理体系、同质化培训体系、多维度监督体系、共享型保障体系,有效提升住培容量和质量,适应专业和区域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需求增加的新形势。

  深圳市要以国家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契机,加快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先行示范区建设试点,在制度创新、模式创新、强化管理、大湾区教学融合等方面做出积极探索,激发辖区内优质教学资源力量,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与效能,以毕业后医学教育“深圳模式”为国家和省毕业后医学教育高质量发展做出特区贡献。

  五、积极落实“两个同等对待”

  各地市要深入贯彻国家和省“两个同等对待”相关政策要求,指导监督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向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在招聘简章中要明确“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其毕业后择业期限根据培训时间予以顺延;“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各住培基地要切实落实住培医师待遇,及时与新招收“社会人学员”签订劳动合同,做好单位委派住培医师三方培训协议签订,明确培训期间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用心用情加强学员管理  

  各地市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查找辖区住培基地在学员工作生活安排、情绪沟通疏导、危机管理和善后处置方面存在的问题,密切关注学员思想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学员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要会同有关医学院校指导住培基地以学员为中心,科学制定轮转计划,合理安排临床工作任务,切实保障学员学习、生活、工作、休息等各项基本权益;加强对学员的关心关爱,压实导师和带教老师责任,强化思政教育和心理疏导,建立健全心理健康跟踪、评估和干预机制,畅通沟通反馈渠道,妥善解决合理诉求。要将学员待遇和学员满意度作为住培基地重要的评估指标,待遇落实不到位、满意度差的基地要予以减招、停招,情况严重的要予以撤销。

  七、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各地市和各住培基地要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广东省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粤财社〔2022〕64号附件1)等有关规定,根据财力、物价变动水平、培养成本等情况,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住培医师补助和投入力度;强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意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观念,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要按照专项资金任务清单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培训任务。专项经费采用预拨+结算的方式进行,经费下达数与招收计划数不一致的,以本次下达招收计划数为准,经费于次年按实际招收人数予以结算。

  八、其他事项

  省医师协会要按照《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事务管理项目政府采购合同》要求,协助我委统筹做好毕业后医学教育综合管理,协助做好培训基地日常检查指导、现场评估、综合评价、培训业务技术指导、专业带教师资培训、质量监测和评估、信息化管理、宣传管理和相关政策研究,协助指导做好招收组织、招生简章审核、学员信息审核和对接、宣传组织、舆情监测和经费使用管理等具体事务管理。

  中医住培工作未尽事宜由省中医药局补充通知。

  省卫生健康委:王可欣、黄式锋,联系电话:020-83848500;

  省中医药局:刘闯、孙志刚,联系电话:020-83709275;

  省医师协会:徐子凯、乡汝浩,联系电话:020-83825403,020-83054041;

  省住培系统(技术支持):020-38314977、87517980、87515578;


  附件:1.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名录(2024版,公布至地市和基地)

             2.2024年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表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