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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疾控局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预防接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分 类: 其他;通知;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5年06月04日 文  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疾控局、总工会,省疾控中心:

  为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举办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国卫党委函〔2025〕19号)有关要求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疾控局关于举办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具体部署,切实做好竞赛组织和实施工作,确保竞赛顺利进行,以竞赛形式推动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和预防接种服务水平提升。根据《关于印发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预防接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疾控综卫免函〔2025〕90号),我们研究制定了《2025年全省预防接种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疾控局       广东省总工会

  2025年5月23日     



     


2025年全省预防接种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目的

  通过逐级组织开展预防接种技能竞赛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学知识、练本领、强技能、夯基础的浓厚氛围,广泛深入开展岗位练兵,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用,切实提高各级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培养一批综合素养与专业能力并重、理论功底与实践技能兼优的骨干人才,助力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群众健康。

  二、竞赛内容

  竞赛围绕预防接种和免疫规划相关政策法规、专业基础和技术要求等设置题目,涵盖预防接种全维度、全链条、全周期工作内容。竞赛考试大纲及相关参考书目将由省疾控中心另行下发。

  (一)政策法规。免疫规划与预防接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规范等。

  (二)专业基础。疫苗学、免疫学、流行病学基础理论,疫苗种类和作用、免疫程序、技术指南等。

  (三)专业技术。预防接种单位建设和管理,疫苗和冷链系统管理,预防接种实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接种率调查和监测,信息化管理,科普宣教和公众沟通,监督管理、指导和评价,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监测和处置等工作要求。

  三、参赛范围与组队要求

  (一)参赛范围。

  各级疾控机构、接种单位从事预防接种的专业技术人员。各地初赛参赛人员条件由各地级以上市疾控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省级决赛参赛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既往无违法违纪情况。

  2.为本单位在职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从事预防接种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截至2025年1月1日)。

  3.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专业技能。

  (二)组队要求。

  初赛由各地级以上市疾控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决赛以各地级以上市为单位组队参加,每支代表队7人,包括领队1名(由市级疾控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2名(分别由市级疾控局和市级科教文卫工会有关同志担任),参赛队员4名(疾控机构2名、基层接种单位2名)。省疾控中心自行组织选拔2名队员,参加省级决赛。

  各地级以上市疾控局应于2025年7月20日前完成参加省级决赛参赛队伍组建。省级决赛计划在8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省集训队伍组成。

  省级决赛中,个人竞赛疾控组的前6名和接种单位组的前6名,将进入省集训队备战全国决赛。省集训队由省疾控中心组织集训和选拔,最终产生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各2名参赛队员代表广东省参加国家决赛。

  四、竞赛形式

  竞赛分市级初赛和省级决赛两个阶段。

  (一)市级初赛。

  市级初赛由各地级以上市疾控局、总工会、卫生健康局(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竞赛形式和命题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地应逐级开展人员培训和选拔,确定省级决赛参赛选手,动员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广泛参与,实现预防接种队伍的全覆盖。

  (二)省级决赛。

  省级决赛由省疾控局、省总工会、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包括个人竞赛和团体竞赛两部分。各地市代表队参与个人竞赛和团体竞赛,省疾控中心选手仅参与个人竞赛,不参与团队竞赛。

  1.个人竞赛。包括闭卷理论笔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两部分,所有参赛队员均需参加并独立完成。

  闭卷理论笔试采用标准化试卷形式,满分100分,作答时间60分钟,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等,主要考察参赛选手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分为疾病控制组和预防接种组,分别命题,满分100分,每名选手作答时间均为20分钟,就给定场景或案例进行模拟操作或回答,由考官组判定评分。

  2.团体竞赛。根据各地市所有参赛队员个人总成绩进行排序,个人竞赛总成绩前8名的地市进入团体竞赛环节。采用现场知识竞答形式。竞答分为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加赛题等,答题时,各参赛队伍内部可交流讨论或补充作答。团体竞赛成绩不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五、竞赛计分

  (一)个人成绩计分。

  个人成绩为闭卷理论笔试和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成绩的权重调整后的总和,满分为100分,其中,闭卷理论笔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权重均为50%。

  (二)团体成绩计分。

  进入团体竞赛的8个地市,团体成绩为4名参赛队员个人总成绩和该队团体竞赛成绩权重调整后的总和。其中,4名参赛队员个人总成绩平均分权重占30%,团体竞赛成绩权重占70%。未进入团体竞赛的地市,团体成绩为4名参赛队员个人总成绩的平均分。

  六、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项。

  疾病控制组、预防接种组决赛个人成绩第1名为个人一等奖,第2~4名为个人二等奖,第5~10名为个人三等奖,第11~21名为个人优秀奖。分数相同者,将其闭卷理论笔试成绩、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在其所在组的排名位次相加,位次之和居前者为第1名;如位次之和相同,则闭卷理论笔试得分高者为第1名;如闭卷理论笔试得分仍相同,则依次以闭卷理论笔试中的多选题、单选题、判断题单项分数高者为第1名。

  (二)团体奖项。

  团体成绩第1名为团体一等奖,团体成绩第2~3名为团体二等奖,团体成绩第4~8名为团体三等奖。

  (三)组织奖项。

  对在竞赛开展过程中,活动覆盖面大、职工参与率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5名。

  各地可以参照决赛奖项设置,根据本地实际设置初赛阶段奖项。

  七、组织机构和分工

  全省预防接种技能竞赛是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的重要组成部分,竞赛的组织领导和竞赛监督,由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和监督委员会统一负责。

  省疾控局牵头负责全省预防接种技能竞赛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及宣传推广等;成立仲裁委员会,负责决赛现场仲裁等工作。

  省疾控中心牵头成立全省预防接种技能竞赛专家委员会,负责决赛命题、竞赛裁判、问题解答等工作,并对各地市技能竞赛活动开展技术指导。

  省级决赛承办地市疾控局、疾控中心(省级决赛承办地市另行通知)负责赛事组织协调、场地设施设备、技术与赛务实施、参赛人员食宿安排、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级以上市疾控局要充分认识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会同市级卫生健康委、总工会制定竞赛实施方案,要参照全省决赛的有关安排,成立本市的赛事组织机构,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赛事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竞赛。各地有关单位要周密部署,科学设计比赛环节,突出对工作理论和实践技能的考核,全面提升各级预防接种人员实际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竞赛组织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节俭办赛,务求实效。

  (三)确保公平安全。各地有关单位要将公平公正作为办赛的生命线,加强对参赛人员资格审查,严格按初赛成绩选拔决赛参赛人员。要结合实际建立回避制度,在竞赛前对评委进行培训,确保统一评分标准。要提前制订卫生、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确保竞赛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四)发挥竞赛牵引作用。各地疾控局要加强组织动员,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线上技能培训、知识竞答等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竞赛活动和岗位练兵相结合。在以赛促训的同时,发现典型、表彰先进,形成比学赶超、练兵强基的良好氛围,展现预防接种队伍良好形象,增强预防接种工作荣誉感。

  (五)加强宣传推广信息报送。各地有关单位要将宣传报道工作贯穿竞赛始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全过程、多角度展现竞赛亮点,营造良好竞赛氛围。鼓励各地在竞赛过程中通过各类媒体形式,多渠道展示优秀人物和案例,讲好预防接种故事。

  九、联系人

  (一)省疾控局卫生与免疫规划处

  联系人:蓝韵华,联系方式:020-89102501。

  (二)省卫生健康委工会委员会

  联系人:周建良,联系方式:020-83801375。

  (三)省科教文卫工会

  联系人:胡建钢,联系方式:020-83871095。

  (四)省疾控中心免疫所

  联系人:刘隽,联系方式:020-3105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