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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19025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19-04-24 16:09:04     来源:本网


粤卫案函〔2019〕71号


省医疗保障局:

  致公党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完善医用耗材统一采购的提案(第20190255号)收悉。经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一、2017年10月以前我省开展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有关情况

  一是率先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我省分别于2010年和2012年启动了第一批心胸外科手术耗材和神经外科手术耗材,第二批骨科医用耗材和透析器材共4大类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采购周期内(2011-2015年),共有近400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网上采购。

  二是率先实行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全品种集中采购。2016年6月,我省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交易办法(试行)》,并在10月全面实现公立医疗机构配备使用的医用耗材(含高值医用耗材)经省平台集中交易。

  三是率先建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内部管理机制。2017年,制定实施了《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内部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率先在全国建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内部管理机制,对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全过程进行规范,落实医用耗材采购内部管理工作的“闭环”监管,预防腐败行为发生。

  二、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32号)、《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有关医保管理职能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函》(粤机编办〔2017〕60号)、《广东省机构编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加挂广东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牌子的函》(粤机编办发〔2017〕143号)要求,我委原承担的拟定药品(含基本药物)和医用耗材采购相关规范并组织实施的有关职能已划转,自2017年10月1日起,我委不再承担相关工作。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4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郭未艾,联系电话:020-83813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