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99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19-04-24 16:59:06 来源:本网
粤卫案函〔2019〕75号
省医保局: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林贵喜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将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基本药物全额保障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委一直高度重视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药物保障工作,积极探索实施基本药物全额保障工作机制,并委托省有关单位开展了《广东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药物全额保障可行性研究》、《耐多药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以及《广东省基层贫困人口基本药物全额保障研究》等调查研究。
目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涵盖的抗结核病药物包括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链霉素、对氨基水杨酸钠和部分耐多药肺结核药物,国家免费治疗药品仅为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链霉素及其固定剂量复合剂。耐多药肺结核药物用量大、价格贵,未纳入医保或报销比例偏低,给患者及其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经济负担。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共涵盖治疗精神障碍药物33种。2018年,我委委托省精神卫生中心开展了《广东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药物全额保障可行性研究》,研究指出我省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近50万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存在“三高一低”,“三高”即复发率高、致残率高、肇事肇祸高,“一低”即使服药治疗率低。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预防复发的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长期维持服药,而导致我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率和规律服药率低的原因很多种,其中贫困是最重要的原因。为了更有效的预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复发,减少和避免肇事肇祸发生,提高患者及家属的生活质量。建议科学筛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所需的基本药物,并在充分测算现有报销比例和相关费用的基础上,结合各地财政保障水平,通盘考虑全额保障所需费用支出。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建议,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特殊人群、重大疾病,特别是耐药性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保障水平,完善基本药物优质优惠、公平可及政策。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4月22日
(联系人:王剑莉、刘瑞,联系电话:020-83803745,8382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