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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远程培训的通知

时间:2019-04-29 14:32:41     来源:本网


粤卫办函〔2019〕217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有关高等医药院校,委直属各单位,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为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和整体素质,我委决定在2019年开展全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远程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以实验室生物安全应知应会通识教育为主(课程列表见附件1),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政策解读、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管理、医疗废物处理等内容。

  二、培训对象和时间

  培训对象主要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实验室设立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培训时间:2019年5月6日-2019年12月31日

  三、培训方式和考核

  学员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等移动终端登录在线学习(操作指南见附件2),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可获得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Ⅰ类学分5分,并可申请《广东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远程培训合格证书》(模板见附件3),作为参加省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培训合格的有效证明。

  四、其他事项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每年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要积极做好本次组织参训工作,同时以本次培训为契机,深入开展辖区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分级分类培训,持续强化能力建设和日常监管。

  远程培训技术支持由华医网提供,联系人:许老师,电话:020-38914613。


  附件:1.广东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远程培训课程列表.docx

                 2.远程培训操作指南.docx

                 3.广东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远程培训合格证书(模板).doc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