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文明办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推荐第三届 “广东好医生”人选的通知
时间:2019-05-28 16:30:36 来源:本网
粤卫函〔2019〕774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文明办,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行动计划》的要求,省文明办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决定继续开展第三届寻找“广东好医生”活动。现就第三届“广东好医生”人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弘扬“珍爱生命、崇尚科学、乐于奉献、团结进取”的“广东医生”精神,深入挖掘推出事迹突出、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大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现医务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生动实践,“礼赞新中国、建功新时代”的砥砺奋进,“为了百姓健康”的感人事迹,“大医精诚”的精神风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坚定并激发广大卫生健康工作者奋力推进健康广东建设的决心、信心和热情,在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岗位上实现新作为,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再立新功,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做出长期不懈的努力,取得突出成绩。
(三)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具备优秀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深厚的人文关怀精神,赢得患者及社会各界广泛尊敬和好评。
(四)业务精湛,作风优良,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在本职岗位做出突出贡献,在同行中获得较高评价。
(五)重点推荐在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一线卫生健康工作者(含医生、护士、药师、技师、公共卫生人员等),基层卫生健康机构工作者或有援外、援藏、援疆及支援基层等工作经历者可优先考虑。
凡已获得改革先锋、全国、广东省道德模范(含提名奖)、时代楷模、南粤楷模、中国好医生、广东好医生(含提名奖)等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不再推选。
三、组织机构
寻找“广东好医生”活动由省文明办、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中医药局主办,南方日报社、广东省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人之初杂志社协办。主办方、协办方成立寻找“广东好医生”活动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组委会设在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四、活动形式
(一)发动推荐(2019年5-6月)。由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文明办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审核和公示,最终推荐2-3名候选人,其中基层医生不少于1名。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单位各推荐1名候选人。
(二)候选人展示(2019年7月)。采取线上线下结合展示,线上通过活动平台“广东卫生在线”(二维码见附件1)对候选人进行展示,在线点赞。线下通过纸质海报进医院,患者扫码活动平台可阅读候选人事迹,并进入点赞页面点赞。
(三)评议公示(2019年8月)。由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初选候选人进行评议,在省文明办、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公众网进行公示并最终确定10名“广东好医生”和10名“广东好医生”提名奖。
(四)后期宣传(2019年9月)。在《南方日报》《广东卫生健康》《党风》版面,省文明办、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公众网、南方+、“广东卫生在线”等新媒体对获评人进行集中展示。
五、申报要求
(一)第三届“广东好医生”活动平台为“广东卫生在线”微信公众号,扫码关注后,点击进入“广东好医生”活动页面。各地市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文明办,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和委直属各单位须于6月10日前向活动平台报送主题活动联系人回执(附件2-1),并加入联系人工作微信群(附件2-2)。
(二)推荐须在活动平台报送以下材料电子版:
1.《第三届“广东好医生”活动推荐表》(见附件3)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
2.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word版。
3.红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医师个人生活照1张、单位形象照1张、科室或团队照1张(格式要求:JPG,小于5M)。
以上推荐材料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名称(来自地级以上市的前面加上所属地市)+广东好医生+姓名+推荐材料类型(如推荐表、证件照等)。如已有媒体宣传报道可附相关材料(带宣传媒体标示)的扫描版。
请于2019年6月30日前向活动平台报送推荐材料,逾期报送将不再受理。联系人:张慧丹,联系电话:020-83801375。
2.各地市(单位)“广东好医生”活动联系人回执和工作群二维码.doc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文明办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