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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1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19-06-12 09:33:11 来源:本网
粤卫案函〔2019〕136号
杨敏等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省级配套资金的建议》(1719号)收悉。经研究,并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关于迟报、漏报但符合生活补助发放条件的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补助问题,2015年,原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是否继续受理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卫函〔2015〕164号),已明确由各市自行解决补助资金,以便简化审批程序、尽快落实相关人员补助,确保社会稳定。
为加大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从2019年起,省财政将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比例从48%提高至50%,每年增加补助资金约900万元。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督促各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迟报、漏报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6月3日
(联系人:刘旭东,联系电话:83134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