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199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19-06-13 16:55:34 来源:本网
粤卫案函〔2019〕139号
蔡博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更多心理辅导中心的建议(第1993号)收悉。经综合团省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积极推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心理辅导中心。主要情况是:
一、建立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2016年12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宣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其中就明确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包括: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教育机构等要整合资源普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并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培养心理健康服务骨干队伍、培养心理健康服务骨干队伍、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等,对各单位内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评估、心理训练、心理危机干预等服务;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或基层综治中心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以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鼓励培育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服务,进一步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提升和强化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等。
我委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年)》《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2018年,我委起草了《广东省关于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稿)),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内容。计划分两个时间阶段(2018年至2020年、2020年至2030年)全面部署加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最终实现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建设更加完善,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关注和及时疏导,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初步建成。目前,《实施意见》(稿)已经通过第二轮相关部门及21个地市征求意见,正在汇总和整理中,下一步经过论证后将尽快印发。
二、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2018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委共同印发了《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试点地区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健康细胞工程(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和基层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以村(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达80%以上。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各党政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我省已选取了江门市、深圳市作为国家级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试点,选取惠州市、珠海市作为省级试点,并要求按照《方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摸索出一条适合广东本土的心理健康之路。今年2月,成立了省级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家组,充分发挥智囊团作用,为试点城市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与建议。中山市先试先行,将精神科医师多点执业与医联体建设有机结合,依托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山市心理卫生中心,活化了精神卫生资源配置,深化了区域的精神、心理卫生服务。
三、加强心理援助热线与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
目前,广州、深圳、佛山等9个地市已开通独立心理援助热线,广州、深圳、梅州、肇庆等16个地市建立了心理危机干预队伍,为公众提供公益心理援助服务,有效应对突发公众心理危机事件。2017年8月,团省委在全国率先打造全省统一接听的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热线。12355热线运行一年多以来,共接听青少年来电296669通,日均通话量560通,日均通话时长约为3327分钟,线下服务青少年个案1300多宗。通过“购买专业服务+社会志愿者”模式,组建一支规模达180人的心理咨询师队伍,其中,包括以购买服务方式组建15人的热线管理及心理咨询师团队,以社会招募方式组建165人的精神医院精神科医师、心理咨询师、资深社工等志愿者队伍。聘请资深心理咨询师为平台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开展常态培训20场次,督导153场次。
四、强化基层心理服务人才作用
多年来,我省注重培育各届人士共同参与社会心理志愿者服务队伍,对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心理支持、情绪疏导等方面的照顾与援助。省民政厅实施的社工“双百计划”,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90个县区200个乡镇(街道)成立了200个社工站,并成立200个乡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近1000名社工以“社工+志愿者”的方式,为包括各类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等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慰藉、精神疏导、资源链接、宣传倡导等各类社会服务。省民政厅指导省级社会组织与团省委合作开办青少年心理服务中心,协同团省委开通青少年服务热线;鼓励各地社工组织与学校合作,在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指导珠三角地区的广州、深圳、东莞、中山等市以家庭(社区、社工)综合服务中心为平台,积极探索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将居住、生活在社区的有需要的城镇居民作为服务对象,给予提供照顾性、发展性的社工服务。同时大力发展义工,孵化义工队伍,积极发动社区的医生、心理咨询师、律师等专业人士建立社区支持系统,服务本区域的居民群众。
五、下一步工作
我委将认真吸纳人大代表的建议,加快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更多的心理辅导中心,要求各地市开设心理辅导热线以及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切实保障我省居民的心理健康,继续稳步有序推进以下工作:
(一)积极部署推动心理健康服务。
抓紧推动出台《广东省关于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督促各地、各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有关政策文件,全面加强对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支持,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与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单位、家庭和个人尽力尽责的工作格局。
(二)加快建设健全精神心理卫生管理服务网络。
精神卫生专业服务机构的普遍不足和专业人员严重不足是当前制约全省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事业发展的瓶颈,省卫健委将按照《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年)》《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督促各地尽快挂牌成立市、县两级精神卫生中心,作为精神卫生技术管理和指导中心,落实公共卫生管理任务,强化对全省精神疾病防控的组织管理、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作用,全面体现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指导江门、深圳、珠海、惠州等地认真做好国家级和省级心理健康服务试点相关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进我省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三)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
完善省级心理危机干预专业团队,指导培训省内各级心理服务队伍的建设和开展应急救援心理干预任务,进一步督促各地组建规范专业的市、县(区)级心理团队,负责属地各级技术培训与指导,帮助建立基层心理服务队伍。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及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提供现场的心理援助工作。
(四)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
通过转岗培训、进修培训、基层医师执业范围扩大培训等方式,想方设法增加精神卫生人员数量,提升服务能力。以现有市县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为龙头,落实分片包干、点对点支援等制度,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的精神卫生特别是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培训和技术指导。
(五)加大心理健康宣传力度。
继续深入宣传和贯彻国家22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大力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精神卫生工作,积极消除部分群众对精神卫生工作因知识不足、了解不深而引起的偏见和歧视,积极营造党政领导重视、关心和支持心理健康工作,社会和家庭共治共建的良好工作局面。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6月6日
(联系人:刘瑞,联系电话:020-8382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