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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7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19-06-19 16:34:15     来源:本网


粤卫案函〔2019〕175号


卢灿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总体能力建设的建议(第1270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我省疾控机构体系建设情况

  疾控机构体系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基石。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我省疾控体系建设,2003年非典以来,我省结合工作实际,逐步构筑起以疾控中心、慢病防治机构(简称慢病机构)为主体的疾控机构体系。其中,疾控中心按照有关功能定位履行疾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职责,各级慢病机构针对结核病、性病、麻风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治疗期长、需长时间跟踪随访管理,且需要采取特别措施进行干预的疾病开展行为干预、疫情监测、评估以及对患者实施临床诊疗等工作。截至2018年底,全省各级共有疾控中心125家,其中省级1家,地市级21家,县级103家。共有慢病机构126家,其中慢病站(中心、院、所)98家,结核病防治机构16家,皮肤性病防治机构12家。近年我省着力加强疾控机构体系建设,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推动落实疾控中心公益属性。2017年4月,我委配合省委编办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的通知》(粤机编办发〔2017〕28号),要求各地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为公益一类,科学合理核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足额列入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要足额安排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特别是冷链系统和信息化建设等发展建设支出。截至2018年底,全省除深圳市疾控中心(未定性,按财政全额保障)和深圳市龙华区疾控中心(公益二类)外,其余所有疾控中心均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其中省疾控中心以及韶关、佛山、东莞、汕尾、湛江、潮州等6个市级疾控中心和部分县级疾控中心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疾控中心的公益属性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二)加大财政投入,提升疾控机构能力。近年,省财政着力加强全省公共卫生经费投入,投入资金量从2013年的83亿元提高到2018年的192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8.26%。其中,每年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逾40亿元(含中央资金),2019年将大幅度增加到约60亿元,以保障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向社会和群众提供可及的公共卫生服务产品。同时,省财政注重加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根据我省医疗卫生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虽然市县公共卫生机构发展建设明确为市县财政事权,由市县财政承担支出责任,但考虑到粤东西北地区财力较为薄弱的情况,省财政每年仍然积极筹措专项资金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公共卫生机构发展。2014年至2018年累计投入1.5亿元,以“填平补齐”为原则,补助63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疾控中心、93个市县级慢病机构和精神病防治机构开展能力建设,更新、配置实验室检测检验设备,逐步使我省市县级疾控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率和检验项目开展率符合有关要求。同时,省财政每年在疫病防控项目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门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疾病防控人员培训等工作,着力提升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重大疾病防控能力。关于建议中代表提出部分地区公共卫生补助资金较少的问题,主要是由于疾病防控的专业性较强,所需防控物资往往由省级统一采购后配发各地,如2018年省本级集中购置并配发各市县的预防接种疫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物、结核病治疗药品等资金就达到5亿元以上。

  (三)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培养,提高核心能力。一是省有关公共卫生机构面向基层开展现场流行病学、饮用水水质和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职业卫生、慢病防治、精神卫生等公共卫生骨干培训项目。其中,现场流行病学培训项目从2004年至今已连续举办13期,培养学员147名,覆盖全省21个地市和48个县区,成为我省公共卫生人才培训的品牌项目。二是开展公卫医师规范化培训。2018年我省作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的首批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省份,在省疾控中心、广州和深圳市疾控中心共招收10名学员开展公卫医师规范化培训。三是推动将公共卫生人才培养纳入职业教育体系。2018年争取教育部批复同意,在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开设预防医学专业并招生73名,成为省内首个开设该专业的高等职业院校。

  (四)鼓励各地探索完善慢病防治体制机制。近年,我省以深圳市慢病中心、阳江市公共卫生医院、清远英德市慢病院为代表的一批市县慢病机构积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完善慢病防治体制机制。一方面,整合资源、实行综合发展。相关机构整合了区域内传染病、慢性病、精神卫生等多项疾病防控职能,改变过去专病防治机构分散设置、规模小力量弱的弊端。通过完善制度设计和机构设置,进一步强化相关疾病的防治结合功能,实行“防、治、管、研“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另一方面,通过创新运行机制激发机构活力。整合后的慢病机构实行“公益一类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的运行机制,机构活力得到有效激发,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务人员和公共卫生人员的收入大幅提高,大大增强了机构和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

  二、疾控机构体系存在问题及有关改革发展思路

  正如你们在人大建议案中所指出的,受多种因素影响,我省疾控机构发展确实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与改革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似,目前基层疾控机构面临“引不进、留不住”人才,服务能力弱化的问题。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受疾控体系自身体制机制所限。虽然目前我省各级疾控中心已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但保障水平普遍不高。大部分疾控中心没有执行“两个允许”政策,加之近年国家取消了二类疫苗采购逐级加价和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疾控中心没有了开展绩效管理改革分配的收入来源,据调查,疾控机构人员收入普遍低于同级医疗机构人员收入。二是各级疾控中心职能定位有待重新明确。目前各级疾控中心的设置和建设标准要求均为10多年前制定,一些提法和要求并不适应新的疾病防控形势要求,市县、区域间疾控中心的功能定位需要重新明确和布局,避免盲目和重复建设。三是作为我省特有的慢病机构体系,由于机构职能设置过于分散,不利于公共卫生资源的统筹利用,且一直缺少专门的慢病机构建设标准,慢病机构体系发展受到影响。

  你们提出的集中力量做强做优一个区域内市级疾控机构的能力建设,合理布局市县各级公共卫生资源及人才配置的有关意见建议,我们研究认为这与目前深化医改提出的探索开展疾控体系改革发展的思路和方向是契合的,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人大代表的建议,按照国家有关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我省疾控机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基层疾控中心、慢病机构、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同时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切实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谋划全省疾控体系功能定位和改革发展思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9〕28号)将“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功能定位”作为今年医改的重点工作,近期我委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围绕我省疾控体系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深入调研。通过调研,进一步梳理新时代各级疾控中心的职责定位和发展方向,总体思路是:支持省级疾控机构加强重大疾病防治研究和能力建设,提高核心竞争力;要求市级疾控中心适度提升一锤定音的检测能力和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处置能力。各市疾控中心之间要实现差异化发展,并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作用,尽可能实现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建设;将县级疾控中心的职责定位为做好健康促进、疫情现场处置以及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开展基本公卫服务的培训和指导。慢病机构体系方面,进一步总结提炼阳江市公共卫生医院等单位整合区域慢病综合防控职能、创新机构运行体制机制的做法,争取形成有关政策意见向全省推广有关模式,进一步激发公共卫生机构活力,提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以强化疫苗安全接种体系为重点,加强疾控中心机构能力建设。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改革和完善管理体制的意见》和省领导关于加强我省疫苗接种安全管理体系的指示批示,督促地方政府进一步履行公共卫生保障职责,加强市县疾控机构体制机制建设,加大预防接种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善疫苗储存、运输和使用条件。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和冷链系统标准化建设。

  (三)多措并举,加大公共卫生人才的有效供给。一是充分利用好现行帮扶措施,通过医联体、医共体、托管式、组团式帮扶,卫生人才智力帮扶等多种方式帮扶基层,切实解决基层公共卫生人才数量不足问题。二是进一步优化预防医学专业设置,为基层培养更多符合实用需求的公共卫生人才。省教育厅将继续鼓励和支持我省有条件的高职院校积极申报设置预防医学等公共卫生事业相关专业,以满足我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三是继续办好现有系列公共卫生骨干培训项目,同时结合疾控机构公卫医师规范化培训,进一步强化全省各级尤其是县级疾控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开展疾控机构对口帮扶。组织省级公共卫生机构和珠三角地市对口帮扶能力较弱的欠发达地区疾控机构,进一步提高全省疾控机构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

  (四)争取财政给予更大的支持和投入。省财政表示下来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并配合我委进一步加强疾控机构能力建设。我委计划统筹用好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组织开展新一轮的公共卫生体系能力建设,目前正结合调研工作,找出我省公共卫生体系短板问题,按照“强弱项、补短板,提动能、增活力”的思路,围绕“加强疾控机构体系建设、提高公卫人员绩效收入、加强人才培养、建设区域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等提出有关项目需求,争取财政部门予以支持投入。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6月17日

  (联系人:林志祥,联系电话:020-83820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