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6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19-07-01 16:01:52 来源:本网
粤卫案函〔2019〕228号
陈淡芬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财政投入的建议(第1266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按照广东省医疗卫生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市县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明确为市县财政事权,由市县财政承担支出责任。为提高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财力保障水平,省财政已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方式,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发展各项公共事业给予支持;考虑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财力较为薄弱的情况,省财政每年另行筹措专项资金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精神,经报省政府批准,2017年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出台《关于印发财政支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社〔2017〕33号)并在2018 年优化调整。2017-2020 年,我省各级财政共将安排逾500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325亿元)支持各地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在调整前,省财政拟对揭阳市安排县级公立医院、中心卫生院、村卫生站建设等项目补助资金12亿元;2018年调整后,省财政对揭阳市相关项目的补助资金增加至16.39亿元(增加4.39亿元),揭阳市市县财政可调整支出结构,腾出更多的资金支持市属医院和市辖区公立医院发展建设。
此外,从2014年起,省财政设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资金,每年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公立医院发展建设给予专项补助,支持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医疗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2019年,省财政安排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补助资金达3.98亿元,其中:安排揭阳地区公立医院专项补助资金1,451.70万元。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督促各地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加大对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力度,努力提升包括揭阳在内的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整体医疗卫生技术水平,争取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6月27日
(联系人:姜寒云,联系电话:83821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