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省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典型案例和示范医院遴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10-18 15:34:21 来源:本网
粤卫医函〔2019〕23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委直属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73号)中关于加强典型案例的挖掘和宣传的工作要求,寻找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改善医疗服务最佳实践经验,形成典型带动、示范引领的工作氛围,经研究,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决定联合开展“广东省改善医疗服务计划典型案例和示范医院遴选活动”,并制定了遴选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参与。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19年10月14日
广东省改善医疗服务计划典型案例和示范医院遴选活动方案(2019年)
一、活动背景
我省2015年全面启动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三年来,各级各类医院在改善医疗服务方面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实践,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成绩斐然。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73号)、《关于印发2019年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265号),进一步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加强典型案例的挖掘和宣传,展示工作成效,树立行业形象,省卫生健康委与省中医药局定于2019年10-12月在全省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计划典型案例及示范医院遴选活动。
二、活动意义
巩固和深化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加大改善医疗服务宣传和推进力度,寻找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改善医疗服务最佳实践经验,通过总结、挖掘、树立典型案例,形成典型带动、示范引领的工作氛围,促进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三、组织机构
主办: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中医药局
承办:广东省医院协会
四、遴选原则
(一)公平公正。遴选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真实可靠、宁缺勿滥,选取评委时严格遵循回避原则。
(二)社会认可。认真把握评选条件,评选出的案例及单位应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代表性,事迹突出,社会认可。
(三)兼顾原则。兼顾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向创新服务、管理难度大、管理复杂的案例倾斜;适当向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倾斜。
五、遴选名额
(一)改善医疗服务典型案例30个,其中县级医院不少于8个;
(二)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20家,其中县级医院不少于5家。
六、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典型案例。
1.遴选范围:重点推荐在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各项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典型案例。已获得国家及省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相关奖项的典型案例不继续参评。本次典型案例遴选包括以下十二个主题:
(1)科学建立预约诊疗制度
(2)远程医疗和智慧医院建设
(3)持续加强麻醉医疗服务(含分娩镇痛)
(4)提升中医药服务综合能力
(5)丰富日间医疗服务内涵
(6)优化急诊急救服务
(7)提高老年护理服务质量
(8)拓展药学服务新领域
(9)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10)创新建设医疗联合体
(11)着力推广多学科诊疗服务
(12)关心关爱医务人员
2.遴选条件:
(1)案例主题鲜明,内容应紧扣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计划内容。
(2)重点反映成效并描述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方案和具体方法措施、案例特色亮点和经验等内容,要有具体对比数据。
(3)案例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对改善医疗服务具有一定的启迪作用和借鉴价值。
(二)示范医院。
1.遴选范围:面向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各项工作,效果明显,成绩突出。
2.遴选条件:
(1)三年内无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发生,医院广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和充分肯定。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文件精神,改善医疗服务成绩突出,具有示范作用。
(3)领导班子成员作风正派,团结协作,医德医风建设成效显著。
七、遴选流程
(一)申报。申报医院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和2)并提供相关辅助材料,申报材料应尽量通过数据等客观指标来体现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成效。申报表需加盖医院公章,一式两份寄至指定地址,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申报表的电子版可登录广东省医院协会网站(www.gdsyy.org)进入“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原则上每个医院申报典型案例不超过3个主题。
(二)首轮评审。组织评审组专家对材料的真实性、典型及示范意义进行首轮筛选。
(三)现场擂台赛。首轮评审出来的候选典型案例和示范医院将进行现场擂台比赛。各参评医院选派参赛选手以PPT展示形式,通过现场演讲对主题进行阐述、表现,评审组专家现场评分。按分数由高至低确定最终入选的典型案例和示范医院。
(四)公示。最终入选的典型案例和示范医院在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和广东省医院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选名单。
(五)宣传推广。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适时组织召开经验推广会。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谢意兰,电话:020-83802613。
(二)广东省中医药局
联系人:翟桂茹,电话:020-83851591。
(三)广东省医院协会
联系人:彭涛,电话:020-81842480转105,13922375707;陈晓玲020-81842480转101、13826148619;传真:020-81881689。
申报材料报送邮箱:gdsygh@163.com ;寄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16楼,邮编510110。
附件:1.“2019年广东省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典型案例”申报表.docx
2.“2019年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示范医院”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