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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9-10-21 14:12:45     来源:本网


粤卫函〔2019〕826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精神,我委按成本补偿原则确定了医师资格考试等考试收费标准(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7月28日,粤卫函〔2018〕1773号文和粤卫函〔2018〕531号文同时废止。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10月17日



广东省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执收单位

收费对象

考试类别

收费标准

单位

合计

考务费

考试费

1

医师资格考试

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考生

执业医师

临床类

技能

179

19

160

元/人

笔试

200

56

144

口腔类

技能

279

19

260

笔试

200

56

144

公共卫生类

技能

274

19

255

笔试

200

56

144

中医类

技能

204

19

185

笔试

200

56

144

执业助理医师

临床类

技能

179

19

160

笔试

100

28

72

口腔类

技能

279

19

260

笔试

100

28

72

公共卫生类

技能

274

19

255

笔试

100

28

72

中医类

技能

204

19

185

笔试

100

28

72

2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地级以上市、顺德和省直等23个考点所在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考生

/

66

11

55

元/人·科

3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

地级以上市、顺德和省直等23个考点所在的卫生专业技术考试管理机构

考生

无纸化考试

75

20

55

纸笔试考试

65

20

45

说明: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相关收费政策调整的,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