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成立第二届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2019-11-21 15:44:57 来源:本网
粤卫科教函〔2019〕4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委直属各单位和有关高等医药院校:
根据《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规定,为满足新形势下卫生健康工作和医学科学技术发展对医学伦理管理的要求,我委对原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经各有关单位推荐,现成立省卫生健康委第二届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专家聘期5年。
省卫生健康委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中重大伦理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政策咨询意见;指导市级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工作;对医疗卫生机构伦理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和评估;承担全省医学科研伦理的培训、咨询和指导工作;承担干细胞临床研究伦理指导工作。
附件: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第二届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名单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11月19日
附件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第二届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按姓名笔画为序)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专业 |
1 | 王 涛 |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 教授/主任医师 | 心血管外科 |
2 | 韦相才 |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 主任医师 | 妇产科学 |
3 | 邓小玲 |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任技师 | 病原微生物 |
4 | 邓艳红 |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 主任医师 | 肿瘤学 |
5 | 刘 军 | 广东省中医院 | 教授/主任中医师 | 骨伤科 |
6 | 刘俊荣 | 广州医科大学 | 教授 | 医学伦理学 |
7 | 闭思成 |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高级统计师 | 卫生事业管理 |
8 | 许重远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 主任药师/教授 | 药理学 |
9 | 严 励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 教授/主任医师 | 内分泌与代谢病 |
10 | 严 晋 | 广东省人民医院 | 副研究员 | 内科学 |
11 | 严金海 | 南方医科大学 | 教授 | 科学技术哲学 |
12 | 吴忠道 | 中山大学 | 教授 | 基础医学 |
13 | 宋儒亮 | 广东省委党校 | 三级教授 | 法律学 |
14 | 陈海佳 | 广东省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协会 | 教授(兼职) | 管理学(全国政协委员) |
15 | 周灿权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教授/主任医师 | 生殖内分泌 |
16 | 唐纯志 | 广州中医药大学 | 教授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17 | 黄光烈 |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副主任医师 | 肾内科学 |
18 | 符立梧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教授 | 肿瘤药理与化疗学 |
19 | 董玉整 | 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 | 二级研究员 | 哲学 |
20 | 鲁 鸿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 副教授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21 | 谢冬英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 主任医师 | 传染病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