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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第二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信息的公告

时间:2019-12-26 11:26:19     来源:本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2号)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实施办法》(粤卫规〔2019〕12号)有关规定,经省卫生健康委审核,以下4家医疗卫生机构符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要求。

  一、开平市疾控中心综合门诊部

  法定代表人:梁坚忠;

  地址:开平市东兴大道安吉路东3号1幢;

  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1.接触粉尘类;2.接触化学因素类;3.其他类(特殊作业等);           

  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具体见附件1;

  有效期:2019年12月18至2024年12月17日;

  外出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区域范围:无。

  二、广东华安检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顺德门诊部

  法定代表人:龙君锐;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新滘社区居民委员会顺翔路80号飞马大楼二层A10;

  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1.接触粉尘类;2.接触化学因素类;3.接触物理因素类;4.其他类(特殊作业等); 

  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具体见附件2;

  有效期:2019年12月18至2024年12月17日;

  外出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区域范围:无。

  三、东莞友华医院

  法定代表人:钟浩光;

  地址:东莞市寮步镇下岭贝基业中路8号、东莞市寮步镇红荔路37号;

  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1.接触粉尘类;2.接触化学因素类;3.接触物理因素类;4.其他类(特殊作业等); 

  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具体见附件3;

  有效期:2019年12月18至2024年12月17日;

  外出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区域范围:无。

  四、东莞松山湖丽康门诊部

  法定代表人:王凤英;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总部二路15号1栋301室、302室、303室、304室、305室;

  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1.接触粉尘类;2.接触化学因素类;3.接触物理因素类; 

  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具体见附件4;

  有效期:2019年12月18至2024年12月17日;

  外出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区域范围:无。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项目备案登记表(开平市疾控中心综合门诊部).pdf

                 2.广东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项目备案登记表(广东华安检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顺德门诊部).pdf

                 3.广东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项目备案登记表(东莞友华医院).pdf

                 4.广东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项目备案登记表(东莞松山湖丽康门诊部).pdf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