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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市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2020-2022年)》和《广东省三级公立医院激励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2-17 14:52:41     来源:本网


粤卫〔2020〕2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财政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市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2020-2022年)》和《广东省三级公立医院激励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2月15日

广东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市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2020-2022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市级医疗服务能力,推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水平均衡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计划。

  一、建设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建设范围。对尚无医院纳入我省高水平医院建设的河源、汕尾、潮州、揭阳、云浮等5个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实施市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重点支持当地龙头医院建设,包括河源市人民医院、汕尾市第二人民医院(汕尾逸挥基金医院)、潮州市中心医院、揭阳市人民医院、云浮市人民医院等5家医院。

  (二)工作目标。通过3年建设,将河源、汕尾、潮州、揭阳、云浮等5个地市的龙头医院打造成综合能力较强的市级医疗中心,重点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五大救治中心,使其达到规范建设标准(见附件)。

  加强慢性病专科建设,显著提升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骨折、肺炎、糖尿病、肾衰竭等重点疾病的诊疗能力。提高市域内住院率,到2022年底5个地市市域内住院率均达到90%以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重点建设医院解决急危重症的医疗技术水平能力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围绕5个地市的重点疾病和薄弱专科,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加快形成区域医疗服务中心,最大限度减少异地就医。

  二是统筹资源整体提升。加强统筹规划,以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重点建设医院为龙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建立健全当地危急重症的急救和慢性病分级诊疗体系和机制,实现区域内资源共享,提升市域内住院率,解决当地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三是深化改革重点突破。推动列入提升计划的龙头医院深化综合改革,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在资源配置、专科发展、人才培养等环节先行先试,进一步提升危急重症、慢性病诊疗水平,提高临床、科研、教学、服务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建设任务

  (一)创建五大救治中心。重点建设市级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五大救治中心,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科目设置、加强设备配置、优化服务流程。以“上下联动、分工协作”为原则,充分发挥协同作用,构建融合预防、筛查、救治、康复为一体的分级防治网络,确保胸痛、创伤、卒中、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患者在市域内得到及时、规范、有效、连续的诊疗服务。建立健全院前、院内工作网络,构建市域内快速、高效、全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

  (二)提升重点疾病诊治能力。梳理当地流出患者较多的病种,加强薄弱专科建设,着重加强肿瘤、肾衰竭、骨科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重点疾病专科建设,逐步减少市域内相应病种外流。发挥专科联盟优势,在我省各专科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高水平医院帮扶指导下,加大人才引进、设备配置、继续教育等方面倾斜力度,打造专科品牌特色。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将麻醉、检验、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促进各专业协同协调发展。

  (三)坚持中西医协同发展。打造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发展模式,按标准设置中医药相关科室,保障中医药科室与医院同步发展。打造中医药服务综合性平台,充分满足医院各临床科室患者的中医药服务需求。建立院内中西医会诊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

  (四)建设区域科研平台。充分发挥市级医院区域引领作用,根据区域特色开展科技创新研究。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建立区域性临床研究与转化平合,创新成果转化模式。支持加入高水平医院协同创新网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提高区域整体科研能力和水平,扩大创新人才科研活动自主权,保障合理分享创新成果收益,调动医务人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五)培育高水平医学人才。争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国家示范基地。高标准建设全科医学科,建成满足本地需求、覆盖全市全科医学人才培训中心。大力培养、精准引进一批高水平医学创新团队和高层次医学人才,建设医学人才发展集聚平台。大力培养中青年骨干,注重引进聚集青年医学人才,提高医学后备人才素质。强化政府主导引才,拓展柔性引才渠道。鼓励在穗、深高水平医院工作的高层次医学人才柔性回乡、对口帮扶。积极选派中青年人才到省内高水平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短期培训、学术交流、访问进修、合作研究等活动。切实落实高水平医学人才政策,实施普惠的人才奖补政策,优化人才宜业宜居环境,激发高水平医学人才创业创新活力。

  (六)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扎实推进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良好医德医风,打造行业行风标杆。落实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加强医院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七)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技术,健全完善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建设医院集成平台,推进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服务、诊疗、管理全面信息化。开展智慧医院建设,创新服务模式,开展便民服务,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诊疗质量,推进服务、诊疗、管理智能化,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科学化管理水平。完善市级健康医疗网络,建成市级健康信息平台,联通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汇聚健康医疗数据。推广应用医学人工智能技术,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支撑临床和科研水平提升。

  (八)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市级建设医院的龙头引领和示范效应,带头推动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水平,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促进医疗资源均衡优化发展。接入省远程医疗体系,建设市级医疗会诊中心,区域远程检查检验、远程影像、远程病理诊断中心,向上与省内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对接;向下为市域内的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帮扶。建立省内高水平医院对口帮扶粤东西北市级龙头医院建设制度,落实对口帮扶责任,全面提升粤东西北市级医疗服务能力。建立完善疑难复杂危重疾病诊疗服务网络机制,推动先进诊疗技术和资源尤其是中医适宜技术及时有效下沉到基层。加强市级建设医院与高水平医院在医学技术和医院管理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共同促进本区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实施粤东粤西

  粤北地区市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各相关地市政府要加大对建设医院的政策支持力度,共同营造有利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市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实施的政策环境。

  (二)落实资金保障。省财政给予资金支持,分3年安排7.5亿元支持市级建设医院。各市财政局收到省财政厅发文及资金后的3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资金全额拨付至市级建设医院,由市级建设医院自主管理及使用,重点用于学科建设、人才引进、教学科研平台及信息化建设,在确保项目实施绩效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可将部分资金用于基建项目支出,但基建项目支出比例不得高于资金的50%。省卫生健康委要会同省财政厅、审计厅等部门适时进行检查评估验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捐助、合建等多种途径支持市级建设医院发展。

  (三)压实各方责任。建设医院所在地政府要针对市级建设医院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在土地、医院周边交通配套等方面出台具体支持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市级建设医院作为建设责任主体,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落实各项建设任务,结合实际编制具体建设方案,明确年度建设目标和任务,科学安排使用财政资金,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后精心组织实施,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四)强化绩效考评。建立以救治中心创建、专科建设、医疗服务质量、人才培养、带动基层等核心指标为主的绩效考评体系,2021年开展中期评估,2022年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广东省三级公立医院激励方案

  为进一步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推动若干家高水平医院建成国内一流、世界领先的医院,带动提升全省医疗服务水平,打造“顶天立地”广东医疗卫生大格局,省政府决定对未纳入高水平医院建设,但确实取得突出成绩的三级公立医院实施激励方案。

  一、实施对象

  尚未列入广东省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医院,但确实取得突出成绩的全省三级公立医院。

  二、实施时间

  《激励方案》实施时间为2020-2022年。

  三、奖励条件

  分两个层次条件进行奖励。

  (一)第一层次。

  30家高水平医院以外的三级公立医院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获得第一层次的奖励:

  1.获批国家医学中心或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2.进入复旦版中国医院排行榜百强。

  3.获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二)第二层次。

  30家高水平医院以外的三级公立医院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获得第二层次的奖励:

  专科实力进入复旦版中国医院专科综合排行榜前10名。

  四、奖励标准

  (一)达到第一层次标准的医院,参照高水平医院补助标准,省财政厅于达标次年起,对每家医院分3年共奖励补助3亿元。

  (二)达到第二层次标准的医院,省财政厅次年一次性奖励补助1000万元。

  奖励不重复享受。公立医院奖励资金根据达标医院情况确定,同时达到两个层次标准的,奖励总额按第一层次奖励标准控制,资金由省财政据实新增安排。

  五、奖励程序

  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复旦版中国医院排行榜、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考核与评审结果,报请省政府按照激励方案进行审定和奖励。

  六、受奖励医院的必备条件

  (一)医院年度校验合格,无暂缓校验情况。无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不合格情况。

  (二)医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诊疗科目与执业许可证相一致,无对外出租、承包科室或仪器设备等情况。

  (三)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大型医疗设备配置与使用、临床研究、医疗技术应用无重大违规情况。

  (四)无重大违规收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情况。

  (五)无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牟取其他不当利益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不正之风事件。实施患者安全目标,无火灾、放射源泄漏、医院感染等被通报或处罚的重大安全事故。

  (六)无虚假医疗广告或属于组织行为的出具虚假医疗文书情况。

  (七)无一级甲等完全责任医疗事故或瞒报、漏报重大医疗过失事件的行为。

  (八)无其他重大违规行为。


  附件:五大救治中心建设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