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各级医疗机构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02 09:35:37 来源:本网
粤卫综合函〔2020〕8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部属省属医药院校及附属医院、委直属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关心爱护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医务人员专门作出的重要指示,以及省委李希书记的批示精神,切实帮助一线医务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解除后顾之忧、激励恪尽职守,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0〕4号)精神,现就医疗机构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要求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组织机构。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党委政府统筹安排,组建关心关爱工作组织机构,主动协调辖内相关单位部门研究落实关心关爱措施,督促指导辖内医疗机构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各项保障,及时向省卫生健康委报送工作落实情况。
(二)成立工作专人专班。各级医疗机构要成立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专班,制定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梳理服务对象清单,充分发动本单位党办、工青妇以及志愿者队伍等力量,落实专人负责为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提供“一对一”或“一对多”对口服务。
二、工作措施
各级医疗机构保障工作专班要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掌握本单位一线医务人员家属生活及照料情况,组织落实好对一线医务人员(尤其是支援湖北医疗队队员)及其家属的各项保障措施。
(一)开展关心慰问。根据工作实际,安排专人每周一次以上门看望、电话连线、发送慰问信等适当方式开展慰问,落实一线医务人员家庭走访慰问全覆盖,传递党组织关心,体现院领导关怀。
(二)制定合理排班。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医务人员调配制度,针对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隔离病区、隔离重症监护室等重点部门,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班次安排,合理提供休息场所,保障医务人员休息睡眠。尽量不安排双职工的医务人员同时到一线工作,特别是家中有老年人需要照顾的,尽可能使其兼顾家庭。
(三)提供专属服务。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疫情防控期间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饮食配送、健康监测、出行便利等;为一线医务人员家属提供就医绿色优先通道、免费体检、居家药品配送等个性化专属服务。
(四)落实心理保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及指引,结合对象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急救、危机干预以及心理援助服务,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主动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尤其是支援湖北医疗队队员)及其家属心理疏导。
(五)加强安全保障。按照我省新冠肺炎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引及108个流程指引,加强防控工作、降低院感风险。要保障一线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配给,定期为一线医务人员家属配送口罩等。各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要落实相关医务人员集中居住,妥善做好后勤保障和健康监测。
(六)落实老年关爱。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老年亲属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综发〔2020〕73号)精神,因地制宜开展对因子女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而家中无人照料老年亲属的关爱服务,“一对一”提供健康服务、生活照料服务等。
(七)实施补助奖励。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卫人函〔2020〕61号)等疫情期间相关奖励补助规定,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一次性绩效工资测算、临时性工作补助统计等工作,落实好分配发放。
(八)做好宣传倡导。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宣传部门以及卫生健康部门等,开展新冠肺炎防护科普、健康教育等工作。加大典型人物、事迹的发掘、推荐和宣传力度,切实增强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荣誉感。
(九)畅通沟通渠道。畅通对口服务热线,主动联系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及时告知奖励政策、优待事项等,收集汇总存在突出困难,建立问题台账、积极研究解决,尽量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涉及重大情况的,要及时上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处理。
(十)形成关爱合力。积极配合工会、妇联、工商联、共青团等相关单位,做好各类关爱公益活动,当好医务人员坚强后盾。
三、工作要求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负责、多措并举,积极协调工会、妇联、工商联、共青团等相关单位,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和力量,明确关爱内容、方式,为一线医务人员家属开展食品配送、生活用品供给、家政服务、困难帮扶、登门服务等公益活动,用心用情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关心一线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维护一线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