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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25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0-04-07 09:35:02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案函〔2020〕21号


省市场监管局: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刘涛代表提出了关于率先在我省制定统一的教室照明产品标准保护儿童青少年的视力健康和身心健康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使用符合标准规范的教室照明产品设施对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预防近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国家层面制定了《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2010)《中小学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T36876-2018)等教室照明卫生要求和标准。从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的学校环境健康影响因素调查结果来看,部分学校的教室课桌面照度、均匀度等指标未达到标准要求。

  下一步,我委将督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学校进一步落实现有标准要求,切实改善学校教室照明环境,保护儿童青少年的视力健康。建议相关企业在制定有关产品标准时,注意与有关应用标准相衔接。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3日


  (联系人:林志祥,联系电话:83820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