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0115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0-04-13 10:44:51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案函〔2020〕33号
省政府办公厅:
胡世杰等委员提出的关于依法完善传染病突发事件预警制度的提案(第20201152号)收悉,经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代表提出的事件级别、响应级别、预警级别三个层次的突发事件分级,有利于突发事件处置。我国既往制定的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没有将三者级别分开,操作性不强,基层在操作时将三者级别混淆,如响应级别规定分级响应,国家启动特别重大,省启动重大,市启动较大,县启动一般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2019年,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征求意见稿)已经明确了将三者分级分开,将事件级别和响应级别分开,省可以启动一、二、三、四级响应。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面对这次疫情,我省在1月23日晚20:36,根据《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事件级别,一级响应是响应级别,同时省疾控中心将新冠肺炎定为特别关注是预警级别。
近年来,我委一直加强传染病突发事件的监测,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点传染病、口岸城市医疗机构症候群、媒体信息、动物疫病等基础的公共卫生综合监测体系,定期组织海关、教育、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商务等多部门开展风险评估,编制风险管理流程图,突出重点部门具体工作措施和建议,形成风险评估月报、季报、年报。在风险评估中,我委将传染病分为特别关注、重点关注、需要关注、一般关注四个风险级别进行预警。对联防联控单位的预警通过简报的形式进行风险沟通,对公众的预警通过省疾控中心门户微信进行风险沟通。
下一步,我委将吸收代表建议,结合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牵头修订完善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使事件级别、响应级别、预警级别更加明晰,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布平台,完善快速预警、快速响应,最大限度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社会危害。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8日
(联系人:李灵辉,联系电话:020-8371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