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0115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0-04-13 11:05:16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案函〔2020〕38号
省应急管理厅:
刘建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应急管理体系与能力建设的提案(第20201150号)收悉。经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新冠肺炎发生后,我省以超常的规格加强应急领导指挥,加强部门间联防联控。从去年12月下旬以来,加强预警监测,完善应急预案,认真做好重大新发传染病防控应急准备。1月14日晚上深圳报告第一起临床观察病例后,1月15日省委李希书记、马兴瑞省长迅速作出批示,部署防控工作;1月16日马兴瑞省长等省领导率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到省疾控中心专门研究部署我省防疫工作。同时迅速行动,相继启动“四个一”(一把手负总责、组成一套专班、制定一个方案、统一一个口径)应急处置机制、成立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1月23日成立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由省委李希书记任总指挥,马兴瑞省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常务副省长和两位省委常委、分管副省长等省领导任副总指挥,下设“一办九组”(办公室、综合组、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科研攻关组等九个工作小组),由56个省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充分发挥统一指挥调度职能,统一发布工作指令、统一调配紧缺资源、统一发布宣传口径、统一做好支持保障。坚持领导小组定期议事和办公室每日一例会。各地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乃至镇(社区)、街道(村),均参照省里做法,成立相应组织指挥机构,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从上到下,全省形成高效完善的组织指挥系统。1月23日晚20:36,根据《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同时按照预案要求明确了一级响应的16条措施。在整个疫情应对过程中,我省严格规范首例确诊病例信息发布程序,1月19日我省首例病例确诊后,第一时间在官网公布。严格落实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通过各种媒体,每天滚动发布新增病例、救治情况、防控措施等信息。建立省级新闻发布会机制,全国第一个召开省级新闻发布会,截至3月20日,共召开45次全省新闻发布会。
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目前全省除境外输入病例外,基本没有出现本地病例,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们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化指挥决策系统、应急管理法规制度确实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委将吸收专家的建议,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明确部门职责,启动程序等。二是按照分级储备的方式实物储备医疗卫生机构应急物资。采取省-市-县-医疗卫生机构分级储备形式,分别储备一定量的实物储备防护物资。三是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按照应急队伍建设规范要求,加大对应急队伍建设的投入,加强演练和培训。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9日
(联系人:李灵辉,联系电话:020-8371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