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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53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0-04-13 18:50:36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案函〔2020〕53号


省教育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鲁春琴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高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在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日益完善,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推进。特别是在青少年心理健康管理方面出台一系列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一、高度重视,将青少年心理健康纳入健康广东、平安广东建设

  我省已经出台《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卫〔2019〕7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年)——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将青少年心理健康作为重要组成部分,明确要求各地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各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设立专项经费,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提高师生自我情绪调适能力。学校在提供一般性心理健康教育时,还要与家庭社区携手,及时给予青少年必要的心理辅导。定期开展心理评估和心理疏导工作。

  二、推进试点,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成长

  依托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稳步开展各部门、各领域、各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工作,特别是针对青少年心理健康管理工作。2019年国家专家组对我省江门、深圳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调研时,给予了高度肯定和评价。江门市成立江门巴林特联盟,举办青少年心理问题应对相关主题的“心灵之旅”直播活动;深圳市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立社区心理服务室262家,设置率39.3%;惠州市积极探索校园“预防、预警、干预”的心理健康服务模式;珠海市常年青少年学生等群体提供免费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并开设升学心理疏导门诊,让更多考生和家长掌握心理调适方法。

  三、做好疫情期间青少年心理援助服务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共18个地市开通29条心理热线,共设热线座席数95个,安排热线员404名。我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研讨,制发《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专家共识的通知》,其中就针对学生停学和延迟开学上网课不适应、亲子关系紧张与家庭矛盾、电子游戏成瘾和网络依赖风险增加等带来不良情绪和心理问题等情况提供专业的心理分析和疏导方式,有效应对和预防疫情防控下因环境变化导致青少年心理问题和极端情绪可能导致的极端行为等。

  下一步,我委将针对青少年人群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推动落实“实施意见”,继续加强广东省青少年心理健康管理,做好青少年群体心理健康工作;二是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心理服务机构和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的协作,建立健全青少年群体心理问题监测网络,及早筛查和识别青少年常见心理问题;三是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心理健康治疗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协同相关部门有效应对和及时采取干预措施防止极端事件等发生,推动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12日

  (联系人:刘瑞,联系电话:8382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