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0115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0-04-15 09:59:27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粤卫案函〔2020〕66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民革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解决企业困难的提案(第20201153号)收悉。经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一、及时出台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为指导各地各单位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推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我委以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名义制发了针对厂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业农村、商业服务区、社区、园区等重点机构场所的系列防控工作指引,以及《广东省工厂企业密闭(半密闭)工作场所复工复产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广东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引》等,指导各地工厂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制定防疫方案和工作预案。要求对每个员工做到“八个一”:一个健康档案,一测体温,一戴口罩,一设观察室,一致电(发现发热者致电医疗机构),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次健康教育,一强化人文关怀。对不同风险级别的返岗人员采取不同级别的隔离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大力强化重点地区和企业防控指导帮扶工作
一是派驻指导小组加强重点地区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成立指导小组并分别派驻佛山市、东莞市,对口指导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每个小组由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任组长、专家组顾问任副组长,省疾控中心、省级医院、省卫生监督所等单位的专家为小组成员。二是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主动服务企业。我委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动服务企业,包干驻点分片区指导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措施。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新闻媒体等平台,对权威信息进行宣传推送,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凝聚起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强大力量,有力有序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三是指导推动用人单位统筹做好用人单位疫情防控和职业健康工作。我委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用人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宣传力度,落实用人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用人单位疫情防控和职业健康工作,加大对用人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巡查工作。
三、大力强化返粤返岗人员健康管理
一是根据“湖北籍务工人员点对点一站式安全返岗工作专班”部署,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研究起草《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湖北荆州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岗返粤试行方案(稿)》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 推动疫情期间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岗合作备案录(稿)》,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紧急制定《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湖北荆州点对点集中返粤务工人员安全返岗健康指引的通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从湖北荆州返粤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工作。二是出台《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进一步明确来粤人员健康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20〕23号)、《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明确健康申报证明问题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20〕5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四种重点人群管理指引的通知》等健康管理工作文件,广东与四川、湖南、广西等省区政府签订了推动疫情期间务工人员有序返岗合作备案录,与河南、海南、贵州等省建立了健康监测互认工作机制。三是及时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湖北武汉返粤重大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返岗健康管理的通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湖北荆州点对点集中返粤务工人员安全返岗健康指引(第二版)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20〕71号)以及《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做好武汉来粤返粤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粤卫应急函〔2020〕79号),指导各地市各单位做好湖北、武汉、荆州来粤返粤人员健康申报、健康管理,落实社区疫情防控措施,严防疫情反弹。根据湖北来粤返粤务工人员返岗工作专班工作部署,及时研究制定相关健康管理措施指引,切实做好“点对点、一站式”有组织输送湖北、武汉、荆州务工人员返粤返岗健康管理,督促指导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等地市做好务工人员到站的防疫医疗保障工作。四是自3月19日以来,我省三个“一百”企业(重大项目工程、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商业企业)均已实现100%复工复产,涉及湖北返粤返岗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未发现发热等可疑症状。我委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供的11趟湖北务工人员返粤专列信息,及时督促指导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等地市做好务工人员到站的防疫医疗保障工作。11趟专列的9030名务工人员到站时均未发现发热等可疑症状。
四、部署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写字楼、工地、宗教场所等重点场所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要求各地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区域或分片区建立若干应急处置小组。应急处置小组由各地卫生健康部门会同住建、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对管辖区域突发聚集性疫情事件开展疫情处置工作。同时要求应急处置小组建立“四个一”工作机制,即:指定一个号码,用于广大企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反映重点场所聚集性疫情线索;明确一套队伍,每支应急处置小组由卫生健康、住建、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派员组成;制定一套流程,制定居民小区、写字楼、工地、宗教场所等重点场所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建立一套机制,建立应急处置小组联络机制,研究协调应急处置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五、分区分级指导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
建立健全“市县驻点布网、省队包干下沉、专家巡回指导”三级流调工作机制,千方百计提高流行病学调查质量和时效。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实行分区分级指导的通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强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强调:一是各地要成立市县联合流调小组,分区包干,突出防控重点,特别要加强对企业、工厂、写字楼、养老院、月子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单位的健康监测和应急处置,全力防范聚集性疫情的发生;二是实行省级专家分组分片指导,驻点包干地市,提升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确保“四早”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强化省级统筹,各地市的人员密集场所发现病例后,省市两级专家指导组第一时间下沉现场,确保复杂重点现场的流调质量。
六、持续强化复工复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复工复产期间,我省各级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主动作为,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以明查暗访、督促指导、现场巡查等形式,强化复工复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对工矿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准备进行现场指导,帮助其稳妥、科学、顺利复工复产,用实际行动筑牢全省“战疫”卫生监督防线,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据统计,疫情发生以来,监督检查各类重点疫情防控单位177373家,其中公共场所95740家,生活饮用水2044家,医疗机构53607家,学校4854家,消毒产品2392家,工矿企业11354家,其它疫情防控点7382个。督促指导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了整改。
下一步,我委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慎终如始,一鼓作气,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13日
(联系人:黄玻,联系电话:8377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