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0110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0-04-28 15:35:26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粤卫案函〔2020〕116号
省市场监管局:
王静巍委员提出的关于坚决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提案(第20201106号)收悉。经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一、评估野生动物销售市场冬春季传染病疫情风险
冬春季节是突发急性传染病易发季节。2020年1月6日,张光军副省长在全省冬春季重点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会议上强调,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各相关单位要依法依规加强对动物市场的管理,摸清动物市场存在的风险因素。1月8-14日,我委组织全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紧急开展动物批发市场和野生动物市场明查暗访调查工作,掌握属地动物批发市场和销售野生动物情况。组织人员对当地动物批发市场和销售野生动物市场或档口进行暗访调查。重点了解售卖野生动物的品种、覆盖范围、销售量以及来源情况,评估风险因素,做好春节前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进行野生动物来源的传染病溯源研究
在本次新冠肺炎发生后,我委积极按照要求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新冠肺炎病毒野生动物溯源,由省疾控中心派出专业骨干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在林业等部门的支持下对密接人员、野生动物、环境等样本进行采样及检测,为病毒溯源工作提供依据。对参与野生动物销售的人员,当地医疗卫生机构立即对其进行身体检查,并由定点机构进行核酸检测,严防病毒通过销售人员传播。
三、对委员提案的建议
我委支持委员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各项建议,并建议持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野生动物监管部门实施细则,明确各部门在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中的作用,各部门之间应当按照实施细则落实相关工作。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强化对野生动物收购、窝藏、运输、出售、食用等全过程的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地下野生动物违法交易行为,实行“零容忍”。
(三)野生动物销售市场管理方应主动监测并报告聚集性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症状等异常情况。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20日
(联系人:张郝鹏,联系电话:8377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