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0117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0-05-19 09:14:43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案函〔2020〕159号
省自然资源厅:
顾作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国土公共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提案(第20201170号)收悉。经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我委赞成顾作义委员提出的公共卫生设施特别是防治传染病设施的空间需求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之中的建议。目前,全省只有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和粤北第二人民医院等3家传染病专科医院,覆盖范围有局限。另外,全省有设置传染科或感染性疾病科的综合医院共229家,虽然基本覆盖所有县(市区),但是医院传染科或感染病区功能用房等仍存在空间不足、标准不高、未独立建设、建设不规范和院感控制难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工作要求,针对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提高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管理和传染病危重症医疗救治能力,我委目前正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编制广东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能力提升工作项目建设规划,以“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上水平”为目标,贯穿传染病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病原学检测、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等方面,联通“预防—控制—治疗”全链条、各环节,完善我省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资源区域布局,建立传染病救治省级、区域及地级市医疗中心,完善省、市、县一体化医疗服务体系,力争通过今年和“十四五”时期的努力,成体系、全方位提高全省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作为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新建广东省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广东省传染病医院)和各地级市、县级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慢性病防治院)项目、新建21家县区级疾控中心项目(针对此前未设立疾控中心的县市区)等,以及以改造和提升为主的7家省级、21家市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区标准化建设项目,634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规范化建设项目等,均面临着用地指标无或少、用地容积率需特别调整等实际问题,希望贵厅和各级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上予以充分考虑和大力支持。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 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粤改委发〔2020〕9号)精神,加快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持续推动广东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将积极配合贵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共同研究编制公共卫生相关的国土空间规划和设施建设标准指引,为实现省委提出的到2025年底全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软硬件建设、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目标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5月8日
(联系人:孔繁毅,联系电话:020-83828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