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01090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5-21 14:31:47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李广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公众场合免费派发一次性外科口罩并强制佩戴的提案(第20201090号)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科学佩戴口罩,对于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具有预防作用,既有利于保护个人,又有益于公众健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冠病毒主要以飞沫作为传播途径,佩戴口罩成了最简单高效的防控措施。据统计,医用外科口罩可以阻挡70%的细菌等微生物,N95口罩可以阻挡95%的细菌等微生物,在公共场所活动时科学佩戴口罩,可降低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上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统一指挥下,抓紧抓实抓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尤其重视引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这一环节。2月5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发布口罩通告“2号令”,对我省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提出明确要求,当中需要佩戴口罩场所包括候诊室、候车(机、船)室、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交通工具(含网约车、出租车)等重点场所。同时,我委以疫情防控组名义出台了《个人防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引》等技术指引,进一步指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自5月9日零时起应急响应级别已调整为三级,全省99.2%的行政区已连续12天无确诊病例报告,新冠肺炎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继续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口罩佩戴方面,我委将组织专家作进一步研判,结合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和气候特点等因素,研究制定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公众科学戴口罩相关指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5月19日
(联系人:王熠炫,联系电话:020-83820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