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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00833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6-02 09:34:56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案函〔2020〕188号


冯方平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开展临终关怀的提案(第20200833号)收悉。经综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部署,探索开展安宁疗护(临终关怀)服务,将其纳入养老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持续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关于构建临终关怀分级服务体系,增加服务供给

  (一)加大政策引导,逐步建立临终关怀政策支持体系。我省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和《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法规,提出要“发展和加强康复、老年病、长期护理、慢性病防治和临终关怀等延续性医疗服务的机构”,“支持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设立安宁疗护机构。”同时,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9〕42号),进一步放开医疗市场准入限制,推动“非禁即入”,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目前,我省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类别、规模、数量、地点等不受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限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包括安宁疗护服务机构在内的护理服务机构,在一定社区范围内,为临终患者、绝症晚期和其他需要护理服务者提供护理服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提升临终关怀服务能力。一是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将养老服务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积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各地积极落实民办养老机构补贴政策,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及新增床位提供床位补贴和运营补贴。2014—2016年,我省“爱心护理计划”临终关怀专业护理机构建设补助项目资金累计3440万元,用于民政养老服务机构购置医疗设备和生活设施。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购买服务、设立专项资金等方式促进社会资本参与安宁疗护事业发展,提升安宁疗护服务水平。二是大力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2017—2020年,省财政安排县级公立医院、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资金累计238亿元,不断加强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硬件设备设施,2019年底47家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并运营,床位增加逾万张,切实增加临终关怀服务资源供给。三是加快医养融合发展,引导老年健康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合作机制,为辖区内的老年人提供上门诊视、家庭病床等服务。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等免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9年,全省提供居家社区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机构9315家、建立家庭病床22000张,为475万老年人提供了医生签约服务。

  (三)加快分级诊疗机制建设,支持安宁疗护等接续性服务。坚持以“区域分开、城乡分开、病种分开、急慢分开”为指引,继续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2020年5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卫生健康委、民政厅、财政厅、医保局等八部门联合出台《广东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建立完善分级、分期康复治疗机制,畅通上下级双向转诊和对口帮扶渠道。推动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功能定位,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有条件的可以建设安宁疗护中心,按照患者“充分知情、自愿选择”的原则,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建立医院、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转诊顺畅的协调工作机制。

  二、关于加强行业服务标准指引,确保服务规范有效

  为指导各地加强安宁疗护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安宁疗护服务行为,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和《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原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广东省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终关怀服务工作指引(试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临终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包括医疗、护理、心理慰藉和社会支持等全面照护。省民政厅编制了《养老机构服务指南临终关怀》地方标准,明确养老机构临终关怀的相关定义和基本要求。在加强医护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方面,2019年,我省举办两期安宁疗护试点地区业务培训班,面向承担国家、省安宁疗护试点任务的深圳、汕头、东莞、中山、珠海、韶关等6市卫生健康部门公务员和相关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开展安宁疗护业务培训和安宁疗护试点基线调查培训,各试点地区也举办了二级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服务行为。

  三、关于完善相关社会医疗管理及保障体系

  我省针对临终关怀服务的特点,出台相关医保支持政策措施,为参保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一是针对有临终关怀需求的老年人长期住院等情况,医保实施按床日付费的支付方式,并将家庭病床及相关医疗服务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二是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临终关怀服务收费项目主要以诊查、护理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项目为主,经过两轮结构性价格调整,诊查、护理、治疗类等价格均有相应提高,在促进临终关怀和合理诊疗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三是结合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对基于互联网开展的老年护理项目,属基本医疗服务的,按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四是在广州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通过直接从医保基金中筹资,向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等保障。五是出台《广东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安宁疗护医疗服务收费提供政策指引。

  下一步,我省将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推进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加快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合健康促进、疾病防治、医养结合和临终关怀等资源,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提升社区(乡镇)医养结合能力,鼓励非公医疗机构开展临终关怀业务,并探索按疾病诊断分组、按床日定价方式,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促进安宁疗护服务健康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5月29日

  (联系人:高迎春,联系电话:83365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