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00003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6-15 11:03:28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案函〔2020〕206号
徐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互联网+健康管理”,提高区域内医疗防治水平的提案(第20200013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专题研究,现将相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互联网+医疗健康”规划,建成广东省远程医疗平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精神,我委联合多部门先后印发了《广东省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府办〔2018〕22号)和《广东省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行动方案》(粤卫〔2019〕74号),从“互联网+”医疗服务、“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互联网+”健康管理服务等十个方面,促进医疗健康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同时统筹集约建设县域医共体信息化系统,构建“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建设省、市、县、镇、村“五位一体”的广东省远程医疗平台,开展远程会诊、院前急救等服务。截至2019年底,远程医疗平台已覆盖粤东粤西粤北地区1146个乡镇卫生院、2377个村卫生室,为基层提供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教育等服务。截至目前平台已开展了远程诊疗455场次、远程培训69场,累计培训人员2.6万余人次,远程医疗服务便捷和良好效果得到了基层医生和患者的充分认可。
二、推动医疗高地建设,提升区域医疗防治水平
2018年我省启动广东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3年投入90亿元,支持30家高水平医院建设。2020年投入7.5亿启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市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提高全省市级医院解决疑难重症的医疗技术能力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实现疑难重症能在区域内解决。截至目前已基本确定由8家牵头医院与其余22家高水平医院组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联合体。一方面通过强强联合,充分整合我省高水平医院的专业资源优势,共同推动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另一方面通过组建“8+22”模式,由8家牵头医院在30家高水平医院内部组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联合体,分层次建立精准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发挥积极性和形成合力,全面带动全省各级医院高质量发展。同时多措并举,通过全省五大中心建设,促进我省分级诊疗制度的精准有效落实,大力推动全省特别是基层胸痛中心建设工作。目前全省胸痛中心368家,其中通过国家认证103家,居全国第二。从2018年起,我省依托地级市卫生健康部门成立胸痛中心联盟或者跨地市的区域联盟,开展常态化胸痛中心质控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了胸痛中心运行质量的持续改进,提高了我省急性胸痛相关疾病的救治水平。2019年印发《广东省加强脑卒中诊疗管理工作方案》,大力推进脑卒中管理,目前我省有高级卒中中心18家,高级卒中中心建设单位22家,深圳、珠海、惠州、湛江、汕头、茂名、清远等7地市申报通过建设关防卒中急救地图。
三、以互联网+医疗服务为切入点,推动互联网医院建设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5号)要求制定印发我省工作实施方案,允许医疗机构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允许医疗机构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医师在掌握患者病例资料,确定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明确诊断为某种或某几种常见病、慢性病后,可以针对相同诊断复诊。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2018年,我委建成了广东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具备了互联网医疗服务数据采集、医疗服务监管、信息安全监管等功能。目前全省已有113家互联网医院提供网上医疗服务,在互联网医疗服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不滑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互联网医院网上问诊服务达49.6万人次,网上发热门诊服务10.8万人次,新冠肺炎咨询超过4.7万人次。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快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提升我省“互联网+医疗健康”能力水平,实现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在广东省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基础上,进一步推进AI智能辅助系统、互联网医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化平台等融合和应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水平,让全省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6月10日
(联系人:陈星宇,联系电话:020-83801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