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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老龄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0-12-21 08:58:00     来源:本网


粤老龄办〔2020〕2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老龄办),各涉老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0﹞45号)和《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广东实际,现将我省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努力,推动老龄社会信息无障碍建设,促进全社会推进适老化改造和升级。到2022年底,让更多的老年人用得上、愿意用、用得好智能技术,帮助老年人更好地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在全社会智能化飞速发展过程中充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实现老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智慧助老”行动目标,全省重点开展以下五项活动:

  (一)开展爱老助老活动。各地级以上市要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列为各级老龄委年度工作要点,倡导全社会推动、关注、参与“智慧助老”行动,协调推动各部门以老年人面临的实际困难为导向,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解决;将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相关内容纳入每年“敬老月”主题活动。结合“银龄安康行动”,联合中国人寿等企业、社会组织开展“智能e时代,银龄新生活”培训活动。基层社区要充分发挥“银龄安康行动”驻点政策保险服务专员作用,开办“智慧助老”培训班,组织老年人学习使用智能产品。鼓励社区服务员、志愿服务组织及家庭成员对老年人进行运用智能技术的辅导。在银行、医院、购物、出行等必须运用智能技术的场所和生活场景,动员家庭成员为老年人代办相关业务。各涉老社会组织要积极为老年人解读《老年法》,开展法律援助、涉老政策和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引导老年人维护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尊敬老人、关怀老人、帮助老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开展老有所学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倡导老年人主动学习运用智能技术,增强广大老年人参与学习智能技术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通过组织兴趣示范小组、智能技术运用比赛等形式,寓教于乐,让老年人感受到科技改变生活的快乐。动员运用智能技术能力较强的老年人带动、帮助、培训其他老年人,提高老年人群体运用智能技术的能力,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从而提高老年人的生命和生活质量。

  (三)开展智慧课堂活动。各地老年大学、社区老年学习点要将智能技术运用相关内容纳入学习课程,切实做到“四个进课堂”,即:科普知识进课堂、智能技术进课堂、防骗知识进课堂、数字化生活体验进课堂,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信心。各行业要针对老年人在智能技术运用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编印智能技术运用指南,撰写简明易懂的培训教材和老年人防网络诈骗指导手册。通过拍摄主题宣传片、公益广告等方式,加大对网络诈骗、电子通讯诈骗案件的曝光和宣传力度,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

  (四)开展爱心助老就医活动。要在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全面解决老年人在就医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老年人日常就医需求。切实做到“三个有”:一是有“无码服务”专用通道。对不使用和不会使用智能技术的老年患者,开设“无健康码”通道,凭有效纸质证明替代“健康码”查验。全省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实行全覆盖。二是有人工服务。全省医疗机构要于2020年12月30日前在导诊台同时设立“老人爱心岗”,配有导医、志愿者、社工等为老年人服务,保留现场挂号、缴费及打印检验检查结果服务窗口。三是有代挂号渠道。开通家人、亲友或者家庭签约医生为老年患者代为挂号渠道,切实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便利。

  (五)开展慧老公益活动。要积极开展智能产品社会募捐活动,搭建慈善募捐平台,广泛动员爱心企业、社会人士以及通讯公司等开展慈善公益活动,为城乡贫困老年人捐赠智能产品,减免通讯服务资费,帮助贫困老年人解决无智能产品可用和服务费用昂贵的问题。要逐步将老年健康档案查询功能融入“粤康码”,通过身份证号可为老年人进行健康状态查询。妥善解决老年人没有手机、不会使用等情况下的日常出行问题。

  二、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充分发挥老龄委的议事协调作用,协调动员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行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重点落实好“三个立即、三个做好、三个尽快”的要求,“三个立即”,即:“立即做到、立即整改、立即引导”;“三个做好”,即:“做好传统方式、做好专用通道、做好人工服务”;“三个尽快”即“尽快出台实施方案、尽快进行个案排查、尽快进行困难上报”。

  (二)加强评估指导。各地要注重对“智慧助老”行动的评估,建立健全评价机制,对于组织活动踊跃、活动效果显著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结合实际,针对重点部门、重点内容开展实地调研,加强协调配合和督促指导,切实保障“智慧助老”行动的实际效果。将在“智慧助老”行动中事迹突出的机构、企业和个人纳入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表彰。

  (三)加强宣传倡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新媒体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智慧助老”的具体措施和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全民行动、“智慧助老”的浓厚氛围。各地在行动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上报省老龄办。


  广东省老龄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