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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网上申领”小程序上线应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22 09:03:08     来源:本网


粤卫办妇幼函〔2020〕26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省妇幼保健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办法》(粤卫规〔2017〕2号),优化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申办人员信息核实,全面实现出生医学证明网上申领和邮政速递到家,我委组织优化了“粤省事·出生医学证明网上申领”小程序。现将有关上线应用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线启用时间:2021年1月1日。

  二、网上申领范围:全省所有助产机构内分娩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

  三、网上申领功能:“出生医学证明网上申领”小程序在2018年7月上线的“粤省事.申领出生医学证明预约”基础上,新增以下功能:

  (一)新生儿父母亲刷脸实人认证:通过人脸身份识别技术对新生儿父母亲进行实人认证,并与住院分娩登记产妇信息校验,确保出生医学证明登载母亲信息与住院分娩产妇信息一致。

  (二)新生儿父母亲住址等共享公安部门信息:通过比对公安部门人脸库相关信息,获取公安部门父母亲民族、住址等相关身份信息,作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打印信息。

  (三)移动端电子签名确认:新生儿母亲在移动端对《首次签发登记表》相关签发信息及邮政速递领取知情告知进行确认,并电子签名。

  (四)邮政速递到家:申办人可以选择现场领取或者邮政速递到家领证。申请邮政速递到家的,签发信息经签发机构审验通过后进行签发,并自动推送给邮政部门上门揽件。邮政部门负责投递至申办人并签收,申办人需支付邮政部门相关费用,实现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零跑动”。

  四、网上申领流程

  (一)分娩信息录入。各助产机构在产妇分娩后3日内录入分娩信息至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机构录入分娩信息后,申办人才能网上申领。

  (二)新生儿母亲申请。新生儿母亲可通过“粤省事、粤健通、广东母子e手册”入口,登录“出生医学证明网上申领”微信小程序,进行刷脸身份认证和分娩信息确认,填写新生儿姓名,新生儿父亲刷脸身份认证,经新生儿母亲移动端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名确认,选取邮政速递到家领取或机构现场领取。

  (三)签发机构审核打证。签发机构签发人员审验相关签发信息与住院病历信息一致后进行签发。

  (四)领取方式。邮政速递到家领取的,邮政部门上门揽件并送达至申办人,签发机构每次从系统打印揽件清单明细,签发经办人及揽件员双方签名,一式两份,各执一份,作为签发登记本进行留档保存;机构现场领取的,在签发机构现场领取。具体签发流程指引见附件。

  五、网上申领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签发范围。网上申领签发只适用于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包含申请单母亲信息、父母双亲信息的签发。因签发机构打印错误、毁损等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原签发机构需重新签发,并邮政速递给申办人。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签发、换发和补发暂不支持网上申领签发。原助产机构资质取消的,指定由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负责其网上申领签发。

  (二)刷脸身份识别范围。申办人需通过粤省事、粤健通等微信小程序进行刷脸身份识别,并获取相关信息,无法人脸识别认证的不能网上申领,包括以下情形:① 外籍人士;②台湾同胞;③夫妻双方均为港澳同胞或华侨;④其他特殊无法刷脸认证的情形。

  (三)电子签名。《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相关信息在移动端给申办人确认并电子签名,其中“分娩信息”由助产机构专人录入,父母亲信息及新生儿姓名由申办人填写确认,签发人员审验相关信息无误后打印网上申办专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经办人和审核人签名,申办人电子签名打印至出生医学证明存根“领证人签名”处,该签名确认与现场申领签名确认具有同等效力。因申办人填写错误或有问题的,签发人员可驳回至申办人调整后重新提交审核,签发机构有签发审核通过解释权,对不能签发的应及时给予反馈。

  (四)产妇身份信息登记核实。各助产机构及签发机构要切实在入院、产科产房环节加强产妇实名实人登记核实,实人核实可通过“粤健通、粤省事”等小程序进行,医疗机构应提供“粤健通、粤省事”等登录二维码/葵花码,方便群众登录刷脸认证核实。

  (五)归档要求。网上申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归档材料包含网上申办专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存根,经办人及盖章人员需签名,网上申办专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电子版在省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永久保存。

  (六)邮政速递到家过程丢失毁损的处理。出生医学证明邮件自交至邮政速递部门后,由于邮政速递原因导致出生医学证明邮件在邮政速递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损毁等意外情况,邮政速递部门将主动与申办人联系,做好解释说明和补办工作,并向有关签发机构出具丢失证明文件及整改措施,协商进行补办,重新邮政速递送达,邮政速递承担重新补证邮政速递的费用,签发机构按换发流程重新签发,原登载信息不变。丢失证明文件作为重新换发的佐证材料进行归档保存。

  (七)邮政速递费用问题。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因邮政速递过程产生的费用由申办人承担,相关费用由申办人与邮政速递部门进行结算,邮政速递资费按照邮政速递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八)上线应用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签发机构和助产机构,要认真做好网上申领的宣传、指导与培训,通过技术手段加强申办人身份核实,应用信息化手段为群众提供方便、高效服务。2021年1月1日起,全省签发机构都要为群众提供邮政速递到家申领签发;2021年7月1日起,全省机构内分娩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均需要通过“出生医学证明网上申领”小程序申办;无法人脸识别人员及单父亲申领的,按照《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办法》现场办证流程办理,全面实现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实名实人认证管理。


  附件:1.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网上申领流程图.docx

                 2.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邮政速递揽件签收登记表.docx

                 3.网上申办专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doc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 省妇幼保健院:吴云涛  020-3915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