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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医疗机构眼科服务能力调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31 15:40:34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办医函〔2020〕82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委直属医院:

  为及时掌握我省医疗机构眼科服务能力情况,为制定全省“十四五”眼健康规划提供数据支撑,经研究,我委决定开展全省医疗机构眼科服务能力调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省提供眼科(含五官科等)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调查时间

  2021年1月4-18日。

  三、调查内容

  包括眼科基本情况、医疗机构基本情况、科室负责人信息、在岗人员配置、低视力康复能力、眼科医疗服务能力等。

  四、调查途径

  各医疗机构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见附件)或用电脑登录网址(http:/2021xn.gdaw.net/Yanke/Index/index.),登录后填写相关内容。

  省防盲技术指导组联系人:林琪容,联系电话:020-87334687、13825621710;

  技术支持:省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中心 梁军,联系电话:020-83828508。


  附件:全省医疗机构眼科服务能力调查二维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眼科服务能力报送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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