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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1年省级卫生健康机构进口产品目录清单的公示
时间:2021-03-02 14:37:56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推进省级卫生健康机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清单管理,简化程序,提高进口产品政府采购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采购〔2008〕9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1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21〕1号)等有关要求,经省级卫生健康机构自主申报,我委组织专家统一论证,形成了2021年省级卫生健康机构进口产品目录清单。现将专家论证后的清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1年3月2日--2021年3月15日。如对本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联系人:姚利,联系电话:020-83812141。
附件:1:2021年省级卫生健康机构进口产品目录清单.pdf
2:2021年省级卫生健康机构进口产品目录清单专家论证意见.pdf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