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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06 09:42:59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办科教函〔2021〕6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各有关高等医药院校,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基地,省医师协会:

  为加强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招收管理,规范2021年住培招收工作,确保住培招收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院校)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和《广东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粤府办〔2021〕2号),按照属地(校)管理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位,把住培招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组织和指导辖区(属校)住培基地做好住培招收工作。各住培基地为招收工作实施主体,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提前谋划,主动作为,优化招收结构,制定具体招收实施方案,合理规划招收各个环节并做好具体工作。

  二、规范招收工作

  (一)制定招收计划。结合国家相关要求,根据各地(属校)需求、各住培基地近年来实际招收人数、培训容量、培训质量等情况,我委制定了202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表(见附件1),计划表中的其他专业招收计划由省医师协会制定并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住培系统”,网址:http://gd.wsglw.net)予以公布。各住培基地要根据招收计划,合理调整各专业招收结构,并统筹协同单位招生。各协同单位不得独立招生。

  (二)确定招收批次。结合各地(院校)招收工作需求,2021年分三批次开展招收工作,具体招收时间为第一批次:4月15日-5月31日;第二批次:6月1日-7月15日;第三批次:7月16日-8月31日。招录具体流程详见省住培系统。

  (三)公布招收信息。各住培基地要认真制定年度招收简章,具体内容应包括基地基本情况、招收人员类型、招收数量、报名条件、报名方法、考核时间、考核方式、培训学员待遇等信息,并于4月8日前报送至省医师协会;具体招收计划于4月8日前在省住培系统上填报,省医师协会审核后统一公布。各住培基地要积极主动,充分运用互联网、新媒体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招生效率。

  (四)做好招收各项工作。各地(院校)要指导各住培基地切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做好招收组织、资格审核、招收考核、招收名单公示等工作,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向粤东、粤西、粤北等地区基层及社会办医疗机构倾斜。各地要统筹做好辖区医疗机构“单位人委培”工作,分批、有序组织辖区医疗机构符合条件需要接受住培的人员到当地住培基地接受培训,要组织做好2021届本科定向医学毕业生对接全科专业住培工作。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住培基地要加强招生信息管理,认真严格审核学员报名信息,确保学员的报名资格和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及时上报省住培系统。逾期未报、信息填报不认真或弄虚作假的住培基地,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原则上新招收住培医师应在9月前入培,招收结果(以国家平台数据为准)作为安排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资金的依据。

  三、做好全科等紧缺专业招收及师资培训工作

  各地(院校)和各住培基地要加强宣传,主动采取措施,切实加快本地区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要坚持以需定招原则,优化各专业招收结构,合理确定招生规模,通过提高紧缺专业住培医师薪酬待遇、采用紧缺专业单列考题等方式,组织、指导各住培基地吸引更多医学人才重点向全科、精神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康复医学科、重症医学科等紧缺专业倾斜,确保完成年度招收计划。紧缺专业招收可突破招收计划人数限制,鼓励多招收。对未被其他专业招收的申请培训人员,经住培医师同意可调剂到以上紧缺专业。

  各住培基地要健全师资遴选、培训、聘任、评价、激励和退出机制,并按照招收计划开展住培师资培训,重点要加强全科专业师资培训;省医师协会要指导做好师资培训工作,及时制订其他专业师资培训计划,并负责协助遴选一批资深师资,以高质量师资带动培训质量的提升。各地(院校)和各住培基地要积极探索将住培导师带教工作量参比计算临床工作量,纳入职称晋升、绩效分配体系,吸引更多临床医师开展带教工作。

  四、做好“社会人学员”招收工作

  各地(院校)要按照国办发〔2020〕34号文件,结合省下达的“社会人学员”招收计划,细分招收计划,指导各住培基地积极做好社会化住培医师招收工作,尤其是社会人学员招收比例比较低的地市(院校)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大社会人学员招收力度。各住培基地要重点落实“两个同等对待”,依法与新招收“社会人学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地(院校)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协调,完善住培招收、人事管理,保障住培医师合理待遇,推动我省住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各地(院校)和各住培基地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等有关规定,并根据财力、物价变动水平、培养成本等情况,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住培医师补助和投入力度;强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意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观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专项资金任务清单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培训任务。 

  六、其他事项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住培招收工作应服从国家、省和属地疫情联防联控统一指挥。各地(院校)、各住培基地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灵活招生方式,鼓励采用线上报名、线上考核、线上确认等手段做好相关工作安排,确保住培招收工作安全、有序、稳妥开展。

  (二)各地(院校)要加强对第三批国家住培基地的指导和支持,指导第三批国家住培基地完善住培组织建设和体系建设,制订住培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培训基地条件建设,做好本年度招收工作,并加大投入,保障住培医师合理待遇,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师资激励机制,按照国家要求做好培训全过程管理,确保培训质量。第三批国家住培基地要做好与原主基地对接工作,确保住培培训时间、轮转过程、结业考核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原则上,第三批国家住培基地在培住培医师继续按原培训模式完成相关培训。

  (三)各有关医学院校要按照粤府办〔2021〕2号文要求,明确承担住培管理工作职责的部门,加强附属医院住培工作管理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住培工作管理,完善和推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住培工作的有机衔接。请各有关医学院校填写附表2,并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我委科教处政务邮箱:wsjkw_kjc@gd.gov.cn。

  (四)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2020年广东省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基地评估和飞行检查结果的通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2020年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第二轮培训基地评估和飞行检查结果的通报》(粤卫办科教函〔2021〕2号)要求,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住培基地2021年度住培学员招收计划数(含2021年度新招收的纳入规培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紧缺专业除外)减半,复评合格后,恢复原有招收计划数。对2019-2020年连续2年结业理论考核通过率排名全省后5名的、培训容量使用率低于30%的专业基地予以减招。

  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联系人:黄式锋、冯宗选,联系电话:020-83848500;

  省医师协会毕业后医学教育办公室联系人:张心怡,联系电话:020-83054026,邮箱:gdmda@vip.163.com;

  省住培系统技术支持:020-38314977、87517980、87515578;


  附件:1.2021年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表.docx

                 2.高校负责人分管住培工作主要负责人信息汇总表.doc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