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33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1-04-14 10:52:31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案函〔2021〕24号


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李海军代表提出了关于出台《广东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实施细则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从2019年起,对中央苏区县、海陆丰革命老区困难县和民族自治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项目,省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承担100%支出责任,不再需市县承担支出责任。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强基层、建高地”的方针,不断推进医疗资源和医疗人才下沉县级医疗机构,提升粤东西北地区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推进了我省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的医疗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

  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出台了多项政策及激励措施。一方面,通过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人才填洼培养计划和县级医院“三羊”培训计划,对基层机构及县级医院人才进行培养培训。另一方面,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高校毕业生和首席专家下基层等项目,引导高层次人才下沉基层,基层卫生机构及县医院临床和综合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的技术帮扶和指导,进一步提高当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加大面向革命老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进一步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薄弱的问题。继续做实做细分级诊疗工作,加强加快推进医联体的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解决革命老区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紧缺的现状。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4月13日      

  (联系人:孔繁毅,联系电话:83828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