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32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1-05-14 16:38:27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案函〔2021〕135号
省民政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刘玉田代表提出了关于大力推进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社区居家健康养老工作,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工作发展,积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不断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水平
一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我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建立了家庭医生激励机制,全省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机构9938家,共为510多万的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广州市“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和扶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社区护理站的做法在全国推广。佛山市禅城区6家区属医院均开设家庭病床业务,每年医务人员出诊近8万人次。二是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推进村镇一体化服务,整合健康促进、疾病防治、医养结合等资源,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提升社区(乡镇)医养结合能力,为居民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健康服务。东莞市成立“老年护理专科联盟”,依托19家综合性医院建设三级护理服务网络平台,将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率先探索以社区卫生健康促进养老的家门口健康安居服务新模式,今年将全面覆盖全镇13个村居。三是全面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专项督导行动。出台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广东省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对进入医养结合监测系统的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检查,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水平的提升。四是大力推进家庭病床建设。目前,全省共建立家庭病床64285张。最近,珠海修订了《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管理办法》,降低了建床门槛、取消了年度建床次数、天数限制,进一步提升了建床待遇。江门市新会区杜阮镇卫生院专设家庭病床科室,工作人员主动到患者家中开展诊疗服务,被评为“全国优秀家庭医生团队”。五是联合你厅制定了《广东省老年人居家医疗健康服务工作指引》(粤卫老龄函〔2020〕2号),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健康服务。
二、大力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
一是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原则,支持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鼓励不能自主提供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与周边医院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医疗卫生机构要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二是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三是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不含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310家,其中,养老机构设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有194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的有187家,所有医疗机构建立了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96.7%的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三、积极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建设
我委高度重视智慧养老建设,将智慧养老相关项目纳入广东省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中统筹建设。一是建强数字健康基础设施。建设广东健康行业云,完善全民健康业务网,优化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基础设施的提档升级,为智慧养老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创新智能健康管理。推进医疗与预防、健康管理流程交互、业务协同、医疗与预防监测信息联通共享。推动医疗、预防、健康管理深度融合,形成完整闭环,持续深化智慧养老应用场景。三是大力推进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整合现有的健康、养老等信息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平台,通过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及时掌握老年人健康信息情况,实现政府、社区、医院、养老服务中心、家庭、个人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更好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的精准服务。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13日
(联系人:唐志锋,联系电话:020-83199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