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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897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1-05-25 14:51:40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案函〔2021〕151号


陈彩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医院医疗护理员(护工)管理和培训的提案》(第20210897号)收悉。经综合省人力资源保障厅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2019年3月我委联合11部门印发《广东省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为各医疗机构推动护理服务与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2012年起,我委配合省民政厅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双千计划”,每年为欠发达地区免费培训2000名养老护理员。2019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的“南粤家政”重点工程实施,我委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并下发了《广东省“南粤家政”医疗护理服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发布老年护理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的通知》。截至目前,已完成10本“南粤家政”培训材料的编制,相继完成居家养老照护、老年人日常康复应用、老年人失智照护、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老年患者护理等培训课程。2020年,开展“南粤家政”培训33.86万人次,其中医疗护理项目培训3.36万人次。目前,我省共有医养结合护理培训基地11个,2020年累计开展医养结合培训7137人次。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近年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9〕1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补贴政策,大力开展不分城乡户籍、不分省内外的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发放工作。实施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鼓励和支持包含提供医疗护理在内的家政服务企业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购买社会保险,并对年度内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在岗人数达到30人以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为20人以上)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每人每年1000元给予补贴,对被评为“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三、推动高校专业人才培养

  我委积极支持医疗护理员(护工)在内的养老行业人才培养,配合省教育厅加强各类医学院校养老相关专业建设,加大护理员培训力度,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重点开设家政相关专业或课程,推动建设一批家政服务类技术技能人才省级重点和特色专业。去年全省39所医学高等、高职、中职院校开设了护理、康复等医养相关专业占105个。其中,广州市技师学院、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通过“2+1”形式招收黔南州学生就读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不断拓展护理和养老行业生源渠道。深化校企合作,通过与企业合作开办企业订单班、冠名班,共建健康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基地,为品学兼优学生提供奖学金,为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培养适应企业需求的护理、养老相关技能人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委将积极吸纳政协委员的建议,与人社、教育、民政、医保等部门加强协作,全面提升医疗护理员队伍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全方位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一是持续推动和落实“南粤家政”医疗护理员培训工程,制定医疗护理员从业管理规范,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相继完成保健康复、残疾人护理等课程规范标准。二是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展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认定工作,积极鼓励各地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大型企业、符合资质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在全省推广开展医疗护理员等“南粤家政”工程相关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三是建立医疗护理员(护工)规范化培训基地,充分发挥三级医院行业引领作用,建立一批以医院为主体的医疗护理员(护工)培训基地,并开展考评与挂牌工作。四是加强医疗护理员师资队伍建设,扩大老年、康复等紧缺专业专科护士培养规模,提升相关专业护理人员专业素养,鼓励优秀护理带教教师参与护理员培训,提高医疗护理员专业技能。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20日

  (联系人:李俐辉,联系电话:020-83640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