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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776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1-06-25 18:27:15     来源:本网


粤卫案函〔2021〕179号


蔡幸生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善粤东西北儿科医师待遇,优化全省儿科医师布局的提案》(第20210776号)收悉。经综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儿科医师工资待遇问题

  近年来,我省不断推进建立符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提高包括儿科医师在内的专业人才待遇,激发医务人员工作热情。一是加强绩效工资分配改革。我省先后印发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并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在内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人民群众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儿科、产科、精神科等医务人员倾斜,对急需紧缺人才可单列申报绩效工资,可以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对儿科医生设立急需紧缺岗位补助等子项目,作为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发放项目。二是深化儿科医疗服务改革目前我省已结构性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原则,不同程度提高技术劳务类医疗服务价格。在儿科医师方面,充分考虑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全省各地市不同程度落实了对6岁以下儿童的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医疗服务项目30%的加收政策,以提高儿科医师相关待遇。

  二、关于职称评审问题

  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层一线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倾斜政策,充分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扎根基层服务,不断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出台《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基层卫生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对参与职称评价的粤东粤西粤北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工作总结、教案、病历、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可作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二是开展基层紧缺卫生人才认定副高级职称工作2019年起,我省进一步完善基层卫生职称高级职称评审机制,对包含儿科在内的基层紧缺专业人才,完成相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中级职称后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的,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由省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直接认定为基层副高级职称,进一步拓宽了基层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

  三、关于人才培养培训问题

  我省高度重视儿科医生培养培训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儿科医生的数量和质量。一是医学院校儿科专业招收规模不断扩大。目前我省有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等院校设置儿科学专业,招收人数不断增加,年招收人数300-400人。目前在校儿科医师达1000人左右。中山大学等9家高校招收儿科学研究生,在校儿科专业科研型研究生约100人。二是加大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建设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52个,协同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113个,培训基地覆盖全省各地市,满足儿科专业培训需求。同时加大儿科等紧缺专业招生,2020年招收儿科住培医师569人,其中儿科专业硕士研究生201人。

  下一步,我省将根据国家即将出台的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认真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研究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和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和适合我省医疗机构发展的人才评价机制,以薪酬和职称评价为杠杆推动人才向基层流动,推进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同时,将继续深化医教协同,以需定招,加强儿科医师培养培训,助力促进儿童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6月4日

  (联系人:辛江,联系电话:020-8344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