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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医院党建“四有”工程示范点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1-07-05 17:09:28 来源:本网
省委教育工委、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各有关医院: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医院党建“四有”工程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安排,在省委教育工委、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等组织推荐、初审筛选的基础上,经严格评审、社会公示,确定100个全省医院党建“四有”工程示范点。现将示范点名单印发给你们。
开展医院党建示范点创建,是全省卫生健康行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党建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全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点带面提高行业党建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行业党建工作责任,持续加强对示范点的联系指导,及时对接示范点党建工作需求,积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不断推动示范点党建提质增效,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注重创建成果运用,及时总结宣传示范点经验做法,在发展党员、党费保障以及党建培训等工作中给予示范点适度倾斜。对因出现群体性事件、重大医疗事故、违纪违法情况,不适宜继续作为示范点的,按程序报省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省民营医院和卫生社团组织联合党委同意后,及时动态调整。
广东省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 省民营医院和卫生社团组织联合党委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