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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新冠病毒检测能力提升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时间:2021-09-27 10:53:19     来源:本网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新冠病毒检测能力提升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专项资金主要以常住人口数、各地市现有检测能力、医疗卫生水平等因素分配。

  公示期自9月26日至10月2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卫生健康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姜寒云,联系电话:020-83848921。


  附件:1:粤东粤西粤北新冠病毒检测能力提升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2:粤东粤西粤北新冠病毒检测能力提升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9月24日